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近日批复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以水污染物排污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是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新举措。
此项试点主要包括四点内容:建立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初始价格,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实行初始有偿分配;2008年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建立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一级市场,2009年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2008―2010年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研发一批排污总量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
《人民日报》 ( 2007-12-28 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