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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GDP”打造“生态东部”——东部沿海地区环保新观察
Eedu.org.cn 作者:新华社记…    资讯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9
    位于沿海地区的淄博是我国强化环保工作、加快生态建设的受益者,像这样的地方在东部地区越来越多。

  节能减排:跳出污染“治标不治本”的怪圈

  多年来,不少地方在污染治理上常常陷入“治标不治本”的怪圈,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污染物不降反升成为一个严峻现实。然而,单位工业污染负荷全国最高的江苏省,在2006年GDP增长近15%的情况下,全省COD排放量削减2.9万吨,削减率3%,SO2排放量削减4.9万吨,削减率3.6%,成为全国完成此目标的4个省区之一,跳出了污染“治标不治本”的怪圈。

  像江苏一样,跃入新一轮快速增长周期的广东经济,2006年实现GDP近2.6万亿元,同比增长14%。同期,这个省在全国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上升的背景下,其指标却分别降低1.1%和2.9%。

  与此同时,山东省则关闭了69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生产线及所有5000吨以下企业的酒精生产线。山东省政府与下属各级政府、重点企业签订了“十一五”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环保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重点企业和排污单位。

  排污权交易:发挥“市场之手”的作用

  江苏省在着力改善产业结构、减少新增污染源的同时,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发挥“市场之手”的作用,在全国最早实行排污权交易试点,进行环境价格体系改革,确立“排污者付费、治污者赚钱”的市场原则,突出环境的资源、资本属性。目前,环境市场机制被广泛运用到淮河治理、太湖治理、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治理等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环保和经济效益。

  几年来,广东省加紧建立减污、降污保障产业的进入机制,在治污投入方面毫不吝啬。2006年全省环保总投入累计达600多亿元,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连续五年达到2.5%以上。截至2006年底,广东省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9座,日处理能力达到724万吨,建成烟气脱硫的火电机组装机容量1586万千瓦,二氧化硫年削减能力40万吨。

  建法律保障:让违法违规者“吃不了兜着”

  长期以来,环保法制建设滞后、环保执法疲软。而江苏、山东等省在实现绿色GDP的过程中,把环保法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有法可依,违者必究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环境建设、环保执法上的一大亮点。

  2000年以来,江苏先后实施了《江苏省沿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7部地方性环保法规和10部政府规章,对违法者用重典,让其“吃不了兜着”,一批违法企业被关闭,违规乱排污者要罚款100万元。

  山东省近年颁布了4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省政府规章,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同时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出动执法人员32万人次,检查企业19万家次,对6283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理相关责任人120人。

  考核新指标:“绿色政绩”决定领导的“乌纱帽”

  江苏、广东、浙江等省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环境建设出现了持续向好转化的拐点。各地政府把治污与“治官”有机结合起来,用“治官”来推动治污,让考核新指标的“绿色政绩”决定领导干部的“乌纱帽”。

  为强化“绿色考核”,山东省不断健全领导责任制、网络监测制、定期通报制、联合执法制、挂牌督办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党政主要领导是环保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快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广东省则主动大幅调低2007年GDP增速预期,在2006年取得14%同比增速的基础上,初步设定的增长目标为9%。(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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