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国务院召开普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对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对这一工作的高度重视。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是党的十七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的新要求,是一项战略任务。为此,尽快摸清环境污染底数,准确掌握基础环境数据,定量分析资源环境的代价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通过一次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和两次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基本掌握了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为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资源、能源消耗大幅增加,工业企业数量上升,企业变动频繁,城市生活污染、农村和农业污染问题日益凸现,国家掌握的污染源信息已经跟不上这些变化。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变,不仅削弱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将影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
心中有数好治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开展污染源普查,就是要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国境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规模、行业和地区分布,查清我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规律以及治理状况;掌握污染物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创造条件;为控制环境污染、实施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和实施,提高全民族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
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这次污染源普查的各个环节,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新近颁发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要求,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遵循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确保力量投入,落实普查经费,搞好宣传动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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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1月4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保证质量,把普查污染源与健全环境统计体系、监测体系、评价体系结合起来,把普查数据汇总与成果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