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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环境保护的路还有多长
Eedu.org.cn 作者:张国卫    资讯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8
 

政府在行动,代表委员在行动,“生态文明”在行动——

青山绿水:环境保护的路还有多长

3月5日,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庄严地承诺:“让我们的祖国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代表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在新的国务院机构中,“环境保护部”引人注目!

3月11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向大会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等。

有媒体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将为缓解日趋严峻的环保形势增添“一抹曙光”。

反思创造奇迹的代价

持续30年的经济增长,中国创造了世界公认的经济奇迹,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创造奇迹的同时,我国也创下了另一个记录:单位GDP能耗是发达国家的8倍到10倍,污染是发达国家的30倍。

环境不堪重负!政府的认识很清醒。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一串数字是说环境保护的:关停小火电2157万千瓦、小煤矿1.12万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4659万吨、炼钢产能3747万吨、水泥产能8700万吨;中央政府投资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691个;五年累计退耕还林、植树造林4.79亿亩,退牧还草5.19亿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近年来首次出现双下降,比上年分别下降3.14%和4.66%等等。数字是乏味的,但数字说明,过去五年,政府做了大量工作。

但环境保护的成效并不明显。

必须反思!

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把原因归结为:一是粗放型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进一步加剧;二是高能耗、高污染的重化工业超常发展,环境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能源和资源消费增长速度加快,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四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危害加剧;五是生态环境没有根本好转,大多数地区依然是破坏速度大于治理速度。

全国政协委员王曦在大会发言时,则把原因归咎于“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在中央层次表现为,国务院有些部门在项目审批、财政支持、干部考核、经济统计等诸多方面,对经济增长过于偏好,对资源环境损耗未予应有的重视。

“政府失灵”在地方层次表现为,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而轻环境保护,有些地方政府甚至纵容一些企业的环境污染,有的为招商引资而自行制订与环境保护规定相对抗的对策。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组织的一次专项检查发现,被抽查的126个工业园区中,有110个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等环境违法问题,占被抽查总数的87%。

再深究,“政府失灵”背后还有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主要体现环境法律中:缺乏上级政府环保部门制约下级政府环保不作为和不当作为的制度安排;缺乏防止政府主要领导人对本级政府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进行不当干预的制度安排;对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政府各部门的环保职责设定模糊,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过大;缺乏社会对政府有关环境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制约制度安排。

代表关注法律修改

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要让绿水青山成为永续利用的GDP。”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说。两会上,“好山好水也是政绩”、“经济快速增长绝不能牺牲良好环境”……代表委员与环保密切相关的话,让人感觉到了几分春天的“绿”意。

但“生态文明”更应该是行动。

立法机关在行动。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

“我国水污染日趋严重,特别是生活饮用水污染更趋频繁,必须以铁腕治污的手段加以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慧秋等30名代表建议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修改,加重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实现社会危害性与法律责任相统一。

“十年来,现行刑法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定,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吕忠梅认为,该罪“门槛”太高,只适用于造成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对大量存在的“违法排放”行为,刑罚严重缺失,“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我国环境污染趋势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

吕忠梅等30多名代表在修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议案中建议,增加污染环境“行为犯”规定,将那些违法排放有毒或者危险废物的行为,作为“行为犯”,设定相应刑事责任。

全员行动

中央政府在行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务必增强紧迫感,加大攻坚力度,力求取得更大成效。同时提出了十项具体的措施,其中包括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标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等。把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凸显了中央政府扭转环保局势的坚定决心!

地方政府在行动。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的发言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省长罗保铭则透露,海南在财政预算中专门设立了生态补偿基金,2007年是2000万元,2008年是4000万元。从百度检索“生态立省”,有相关新闻5万多篇,至少已有海南、贵州、云南、江西、青海等省提出,要“生态立省”。

代表委员在行动。两会上,来自基层一线的“环境代表”引人注目:

袁妙枝,河北省张北县张北镇林业站站长。“大学毕业以后,我要求回到家乡,参加植树造林。从参加工作到现在,32年里我只是想多栽树,为绿化、美化家乡作贡献。”她所在的张北镇3年来新增造林面积2.56万亩,全镇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傅企平,浙江省奉化市萧王庙街道滕头村党委书记、宁波滕头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3月8日晚,受国家环保总局和北京大学的联合邀请,傅企平给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学生上了一堂绿色示范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林学会理事长江泽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要从源头抓起,必须“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领域严格控制污染,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民间在行动。非政府组织在怒江大坝项目上的干预行动,厦门PX项目风波,上海市民反对磁悬浮延长项目的和平散步活动……这些耳熟能详的民间环境保护行动,让人感受到基层民众对环境保护的呼唤、期待,也让人看到了另“一抹曙光”。

(本报记者宋识径 实习记者徐日丹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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