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蔡岩红 为保护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我国将全面启动海岛规划立法工作,并将在一两年内,发布《国家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制定《海岛开发与保护管理办法》等8个规章。这是记者今天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等16个部门共同举办的海岛规划、立法,以及政策研究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65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约上万个。这些海岛资源丰富、区位特殊,是我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
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紧缺,开发利用海岛,特别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情况越来越多。海岛生态破坏严重,甚至整岛灭失。据国家海洋局介绍,从当前情况看,海岛开发普遍缺少规划,开发盲目,在海岛上随意炸山采石、倾倒垃圾等,由此造成海岛生态大规模退化和破坏,工程项目大规模围填造成许多珍贵海岛整体灭失。近几年,海岛生态破坏又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往往一个建设项目就要毁掉几个甚至十几个海岛。此外,由于一些特殊海岛保护不力,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和主权权益。
据了解,海岛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对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海岛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要求成立高层次、跨部门的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海岛规划、立法工作。
对此,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海洋局等16个部门组成了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海岛规划、立法、政策研究和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计划在一两年时间内,发布《国家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则》、《海岛开发与保护管理办法》、《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以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管理办法》等8个规章,以规范海岛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工作,维护我国海洋主权权益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