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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铁矿蚕食青山绿水
Eedu.org.cn 作者:杨珂    资讯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2
 

  矿坑周围就是农田。

  国内外钢铁市场近两年居高不下的铁矿石价格,使得各地小铁矿蜂拥而上。在济宁泗水县圣水峪乡的多个村子中,就有一些来自省内外的矿主纷纷租地开矿。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小铁矿在产生一些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农民的耕地也受到破坏。

  小铁矿有多少

  很难说清楚

  圣水峪乡位于泗水县城南,处于曲阜、邹城、泗水三县(市)的交界处,属于纯山区乡,山域面积达20万亩。当地农民主要以畜牧、种植林果、花生、地瓜为生,地下盛产矿泉水。据当地村民介绍,这里的自然资源也相当丰富,特别是铁矿石矿储量可观。

  连日来,记者在该乡调查,沿着境内的张丰公路行走,每隔不远就会看到挖掘机的身影以及大片的黄色黏稠物。

  知情者说,开矿的利润非常可观,在当地大约30吨铁矿石会出一吨铁矿石细粉,一吨细粉的价格在650元-660元左右,大的矿一天一夜可以产80吨-120吨细粉,可获利5万-8万元。

  据当地村民介绍,圣水峪乡的前峪、张家峪、孙家庄、前等齐、后等齐等村子都有小铁矿,仅仅在该乡东部一带就有约30家铁矿。至于整个圣水峪乡,究竟有多少小铁矿,当地村民也说不清。

  一亩农田

  一年千元租金

  在后等齐村附近,记者看到一个深约10米的大坑。整个矿坑呈不规则的葫芦形,里面还有一条土路,专门用来运铁矿石。记者了解到,在没有开挖之前,这片土地全部是种植农作物的。现在的深坑旁边,仍然种植着成片的花生,再远一点还有果树。

  在该村的村务公开栏里,记者看到了几行用粉笔写下的数字“土地征用252.9亩,已与各户批合同。又增53.4亩,已与各户批合同(右图)。”

  在一份当地村民提供的《矿区土地租用合同》上,记者看到,由圣水峪乡后等齐村民委员会(甲方)、泗水圣明矿石加工厂(乙方)以及原土地使用户主(丙方)三方签订了协议,甲方将丙方约10亩地承租给乙方开矿使用,租用年限为10年。乙方每年付给丙方土地租用金每市亩1000元。协议专门规定,乙方在租用期内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村民周老汉表示,他的4亩地就被租给了矿主,每亩地每年1000元租金,再加上其他补偿,一亩地每年给1600元左右。周老汉说:“虽然眼前能有一些补偿金,但我担心的是,土地租期结束时,矿主会不会把这些深坑填平?他们用什么填平?回填后的土地还能种庄稼吗?”

  河水变浑

  鱼虾消失

  开采完铁矿石后,大量矿石残留物与洗矿留下的水混合在一起形成泥浆般的尾矿。据村民介绍,小铁矿已经导致周围的环境遭到污染。

  在前峪东河,记者看到,整条河河水都变成了与尾矿一样的黄色。一位当地村民说:“前峪东河以前非常清澈,里面有鱼有虾,我们还在这里洗衣服。自从这些开矿的到来后,河水就变了样。”

  为拦截附近的两个尾矿,后等齐村建起了一段大坝。村民告诉记者,由于尾矿面积还不断增加,这处大坝需要不断加高。而大坝的下方不远处,就是后等齐村的住户,当地村民说:“我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下大雨,一旦大坝决堤,后果想都不敢想。”

  铁矿和村民

  抢水“喝”

  洗矿是开采铁矿石时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大量用水。据了解,洗一吨铁矿石大约需要三四吨水,而几十吨矿石才能出一吨铁粉,用水量可想而知。

  前峪东河河床上就横着一根又大又粗的铁管子,远处是水泵的轰鸣声。村民说,通过铁管,下游水库的水被抽到山上的铁矿上。附近村民表示,张家峪村附近有4个铁矿都在该村取水,有的铁矿从水库抽水,有的直接抽地下水。一位村民说,附近一家铁矿多的时候一天用水量就达1万多立方米。时间一长,村民的生活用水已经受到影响。

  当地已经

  开始治理

  有知情者说,在这些小铁矿中,有不少小铁矿是采取“挂靠”大矿的方式来开采的。因为一些大矿有开采许可证,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小矿则以某一家大矿的分矿形式存在。

  在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杜主任对记者说,目前土地部门已经让这些铁矿停产,并且正在治理。至于当地有哪些铁矿是非法开采,当地准备怎样治理,他并未透露。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确实存在小铁矿以前就曾查处过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铁矿资源的开采需要由省一级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才合法。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济宁泗水圣水峪,确实存在着私自开采小铁矿的情况。此前,他们就曾查处过。今后,如果还有此类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规定:“勘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防止污染环境和造成地质灾害。因勘察、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勘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前,应该整治被破坏的土地,使之达到种植、养殖或者其他可供利用的状态;同时,整修露天采矿的边坡、断面并种草植树,消除安全隐患,使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本报记者 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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