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北京循环经济促进会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吴季松日前表示,我国绿色GDP计算方法可做加法,凡达到万元GDP能耗减少20%%标准的,所减少的能耗即由资源节约、环境污染治理及环境修复所产生的效益计入绿色GDP核算体系。
吴季松表示,现行的绿色GDP计算方法简而言之是做减法,资源核算、环境核算都被计为成本从GDP核算中减掉。但这样的计算方法存在一个问题,即资源和环境核算的部分评估指标没有统一标准,无法进行度量。
另外,循环经济的试点地区一般由国家财政支持,GDP核算是不计算成本的,这与在全国推广时的成本投入有一定误差。而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能耗减少的部分可以进入下一轮循环过程,把其产生的效益计入绿色GDP就避免了资源环境评估难的问题。
他还说,在资源节约和环境污染治理方面,以水资源为例,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的水都进入下一轮水资源循环过程,效益的计算都是常规算法,其产生的效益都可以算作产出。在生态修复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东北大兴安岭的林木砍伐问题。国家禁止砍伐木材后,按照原来国民经济的计算方法,当地GDP就会下降。但是,林木所生产的氧气可以吸收二氧化碳、净化环境,应该进行折价计算的,而这部分资金应由公共财政支出。 [实习生张晓莉 记者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