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文章 | 供求 | 生活 | NGO | 考试 | 旅游 | 下载 | 图库 | 论坛 | 博客 | 留言 | FAQ | 环保易 | 中国环境博客 | 生态博客 | RSS
河南环保局:撤出"环保黑名单"要先"示众"
Eedu.org.cn 作者:王 映    资讯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2
 

    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12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王 映)记者12月11日从省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撤出“黑名单”的通知》,要求违法企业在提交撤出“黑名单”申请前,必须在媒体“示众”公布整改情况。

    省环保局从去年6月开始实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企业除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外,环保部门还将通告信贷(银行)部门该企业为投资风险高危企业,通告电监(供电)部门对该企业限电或停止生产用电,提请有关部门取消该企业及其领导年度评先资格。

    根据《通知》,凡进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只有查处和整改到位的,才能向下达“黑名单”的环保部门提交撤出申请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处罚缴款收据;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的报纸或音像资料;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完善的技术方案和验收意见;拆除偷排污水暗道或拆除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照片或音像资料等。

    环保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正式向企业发文撤出“黑名单”,以适当的方式向新闻媒体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绿色生活
     GOOGLE提供的广告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