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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白色污染”路在何方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治理“白色污染”的话题在我国已经讨论了20多年,至今没有找到一条被社会广泛接受的途径,其间的症结何在?

  “禁止商家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深圳刚刚公示结束的一部法规引发的争议仍未停息。支持者认为,这项立法将促使人们养成环保消费习惯,缓解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而反对者说,不能把治污压力都推到老百姓头上,政府应该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治理“白色污染”的话题在我国已经讨论了20多年,至今没有找到一条被社会广泛接受的途径,其间的症结何在?

  “立法也是无奈的选择”

  上世纪80年代,广东零售业最先开始向顾客附赠塑料购物袋,此后迅速普及到大江南北。当年的媒体曾热情讴歌这一“便民举措”,认为这开启了消费史上的新篇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小方便却越来越让人头疼。

  研究表明,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自然腐烂需要200年以上。埋掉吧,占用土地,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还会污染地下水。烧掉吧,会产生有害气体,损害人体健康。难怪英国《卫报》曾把塑料袋评为“人类最糟糕的发明”。

  去年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国内首部《超市节能问题报告》显示,我国快速消费品零售全行业每年消耗的塑料袋数量约为500亿个。仅广州一地,每天产生的塑料袋垃圾就近2000万个。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令人忧虑。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中关于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规定,就是希望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使环保成本进入更多人的视野。“立法也是无奈的选择,否则难以推动。”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说。

  然而,这项旨在改变市民消费习惯的立法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网民尖锐地批评说:“让消费者为环保买单,对消费者显然不公平,政府的责任如何体现?”“动辄罚款,难道没有比罚款更好的办法吗?”“这种办法缺少群众观点,谁能在挤地铁上班的时候还带个菜篮子?”

  “根本出路在于找到传统塑料的替代品”

  废弃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农用薄膜对环境造成的侵害统称“白色污染”。来自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的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每年塑料使用量约为3000万吨,其中10%不可回收,而3%左右成为白色垃圾。

  人们并非不知道白色污染的危害,但是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却绝非易事。有关专家认为,塑料袋消费已经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链条:消费者得了方便,不用再拎着大包小包去购物;商家通过免费送袋的方式吸引了客流;生产厂家则发现了商机,由此刺激了一批企业的产生和发展。

  那么,像深圳那样的立法能否打破这一格局?接受记者采访的各方人士认为,由于一次性塑料制品社会需求巨大,法规的操作难度很大。

  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季君晖认为,抑制消费只是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一,根本出路还在于尽快找到传统塑料的替代品。

  我国科研机构从20年前就开始了这方面研究,但取得的成果不是价格贵,就是品质差,或者仍达不到环保要求,多数难以得到市场认可。

  季君晖说,全降解生物塑料是最有前景的研究方向。我国已研制成功PBS(聚丁二酸丁二醇酯)全降解塑料,其性能可与传统塑料相媲美,但价格偏高,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有待市场验证。

  “如果进一步改进技术,全面采用玉米秸秆等低价原料,全降解塑料的价格甚至可以低于传统塑料。”季君晖说,“但这需要国家和社会的支持。”

  “公共政策应该利益共享成本共担”

  事实上,我国一直在多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从1994年起,铁路、环保部门就通过加强管理,禁止旅客向列车窗外抛弃废物,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已有显著改观。

  有不少城市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1995年,杭州成为我国第一个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此后,几十个城市也制定了类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的效果是有限的。由于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禁白”令常因应者寥寥而不了了之。

  国家也一直在努力推动治理白色污染的科技攻关,但一些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成为相关科研进展缓慢的深层障碍之一。

  支持此次深圳立法的曾穗生认为,治理白色污染绝不是单靠立法就能一蹴而就,需要调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力量,共同来推动。

  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指出,美、日、德等国都将治理白色污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考虑,不仅指向消费者,也指向厂家和商家。原则是谁制造、销售、消费,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并对分解这项义务作出了操作性很强的详细规定。同时,不仅有“罚”,还有“奖”。利用优惠政策,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者的积极性。

  “公共政策应该是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消费者、商家、厂家,甚至负有环保职责的政府,都应当担负起治理白色污染的责任。”这是一位新浪网友的留言。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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