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文章 | 供求 | 生活 | NGO | 考试 | 旅游 | 下载 | 图库 | 论坛 | 博客 | 留言 | 帮助 | 环保易 | 中国环境博客 | 生态博客 | RSS
环保总局推出绿色证券政策
Eedu.org.cn 作者:陈湘静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6
 

  本报2月25日讯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环保总局经过一年试验,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绿色证券的指导意见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遏制“双高”行业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潘岳说,绿色证券是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之后的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此次发布的《意见》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绿色证券,但已在核心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环保核查意见将作为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
  潘岳介绍,近日环保总局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6号)规定,“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不受理申请。”据此,环保核查意见将作为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
  潘岳说,环保总局还将商证监会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途径。环保总局将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定期向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相关信息也会向公众公布。环保总局还将选择“双高”产业板块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发布上市公司年度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情况,以便广大股民对上市公司的环境表现进行有效的甄别监督。
  潘岳说,限制污染企业过度扩张除了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之外,还应运用成熟的市场手段,包括限制其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实现。对于前者,主要思路是通过鼓励并引导商业银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来实现;对于后者,主要是实行绿色证券政策,重点加大融资后环境监管,调控其对资本市场上融得的资金,真正用于有利于企业的绿色发展。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督促其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环境信息,可以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表现,保护投资者利益
  潘岳指出,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环境监管依然缺乏,导致某些“双高”企业或利用投资者资金继续扩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环境事故与环境违法行为屡屡发生。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政策不断强化的大趋势下,潜伏着较大的资本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转嫁给投资者。例如,2007年“区域限批”,大唐国际、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国电电力等上市企业的股价表现都弱于市场,石化、造纸、医药等行业的股市也受到一定影响,给股民带来了投资风险。因此,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环境信息,不仅可以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表现,更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下一步要重点推进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环境监管力度
  潘岳说,绿色证券政策的出台建立在环保总局近年的试点基础之上。2007年下半年,环保总局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发布以来,环保总局已完成了对37家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对其中10家存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公司,做出了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核查的决定(名单见“链接一”),阻止了环保不达标企业通过股市募集资金数百亿元以上。
  潘岳说,从2007年的情况看,上市公司环保审核制度已经基本成型,下一步,就是要重点推进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环境监管力度。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自身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很不到位。据了解,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仅有50%的公司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且绝大多数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环境信息量小,一些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公司也未及时披露,无法满足股民的需求。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环保总局一方面将向证监会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上市公司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及其执行的情况,公开严重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建设项目严重违反环评法的上市公司名单,由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另一方面,环保总局还将选择比较成熟的板块或行业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编制并发布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为投资者、管理者提供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信息和排名情况。
  ■环保总局将继续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就相关工作程序与范围进行深入研究,争取绿色证券政策更加成熟与完善
  潘岳指出,此次出台的绿色证券政策虽然尚不完整,但已搭好了核心框架。环保总局将继续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就相关工作程序与范围进行深入研究,争取绿色证券政策更加成熟与完善。总之,由于上市公司的经济总量和环境影响越来越大,绿色证券能否促使社会筹集的资金投向绿色企业,广大股民绿色选择的经济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上市公司能否履行环保责任,将决定着我们能否把资本市场变成推动节能减排的经济杠杆,也决定着整个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进度。
  潘岳最后表示,环境经济政策的探索与实践越来越涉及多方面利益,因而越加艰难。整个体系的建成,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各个经济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接下来,环保总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联手加紧研究绿色贸易、绿色税收、区域流域环境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最终形成完整的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打好坚实的制度基础。

中国环境报评论:加快建立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绿色证券政策研究已在核心领域取得重要进展,通过这一政策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优化资金配置、引导企业发展。这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有着深远的意义。
  相比于信贷等间接融资渠道,证券作为直接融资渠道,对企业的资本筹集、扩大再生产及利润获取,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在这一领域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可以更有力地校正企业的经济行为和发展方式,促进社会资本流向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领域,从而产生更大的效益。
  无论是企业还是投资者,都把利润作为重要导向,这既是企业扩大生产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初衷,也是市场经济规律的体现。在这样的情形下,通过行政手段对企业融资和社会投资强行干预,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惟有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才能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规范投融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加强资源节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引导社会资本的正确投向,并保障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制度建设,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和最终途径。
  关停并转等行政手段在我国已实行多年,虽然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但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资金的扩张冲动;流域限批和区域限批虽然将法律框架内允许的行政手段发挥到了极至,但行政手段短期性、不稳定性的先天不足,决定了高压执法的效果很难长期地保持下来。无催生制度的风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告别风暴走向制度,成为现实与未来赋予我们的重任。而绿色证券这一环境经济政策,正是我们探索制度建设的又一具体措施。
  制度建设意味着必须面对和克服重重困难。在绿色信贷政策和绿色保险政策的推行中,来自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相关利益方的各种阻力已鲜明地摆在人们面前。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家环保总局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甘当配角埋头实干,推动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陆续出台与实行,充分体现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不遗余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勇气和决心。
  目前,绿色证券政策虽已搭好了核心框架,但尚不完善。要使这一政策最终形成体系,成为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必须继续付出艰苦的努力。
  要以完备的标准规范融资行为。建立拟上市公司环境审核与监管标准,强化证券公司和证监会的管理手段。将环境保护的要求融入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为制定包括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初始准入限制、上市后再融资限制和惩罚性退市等内容在内的上市公司审核和监管制度奠定基础,从而实现对企业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增发和配股”等环节进行严格限制甚至实施“一票否决”,对有利于环保和产业结构绿色升级的企业的上市融资进行鼓励。
  要以充足的信息引导投资选择。要制定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指标与方法,编制并发布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划分依据,明确指标设计的原则、界定指标选择的范围和内容、确定环境绩效评估的标准与等级划分、选择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的方法与程序等。通过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让投资者依据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保障投资的长远收益。同时,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企业环境行为提供更为全面、翔实、可靠的依据。
  要以典型的试点加大推广力度。要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结合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的政策需求与评估指标、标准的建立,在部分企业环境绩效评估研究基础较好的省市选择一定数量的重污染、高耗能上市公司或正准备上市的公司开展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交政策建议。依靠具体实践中发现的规律,在研究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与政策,并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这项环境经济政策。
  绿色证券政策需要我们在积极的试验和实践不断充实和完善,这也是当前中国环境经济政策实施的一个缩影。只有相关部门紧密联手加强协调配合,不计局部利益得失通力合作,才能最终形成完整的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打好坚实的制度基础。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绿色生活
     GOOGLE提供的广告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