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7日电 今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已经审议通过,自4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规定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旨在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活动,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惩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违法批准使用海域、非法占用海域、侵犯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等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局部海域的资源、生态和环境。针对海域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监察部等有关部(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处分规定》。该规定共24条,对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