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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废止九十九项土政策
Eedu.org.cn 作者:李飞 解东…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
    本报讯 湖北省环保局与湖北省信访局近日召开专门会议向新闻媒体通报,去年以来,湖北省共废止了8个地市、50个县(市)出台的99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
  近年来,湖北省个别地方为招商引资出台“土政策”,出现“小规抗大法”的现象。有的地方政府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降低环境门槛,在招商引资中引进污染项目,追求短期经济增长;有的明确规定不准环保部门依法征收企业排污费,或违规减免排污费,致使排污费征收数额与环保部门的核定数额不符,有些企业的排污费长年拖欠;还有的地方挂牌保护违法排污单位,出现环境执法人员进门难,以致于污染严重的企业和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去年以来,湖北省将“土政策”视为环保专项行动的清理重点,明确要求对降低环境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的行为一律予以纠正,“零收费、零处罚、宁静日”等地方保护政策一律废止;对清查整改不到位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地方政府和部门包庇、纵容违法排污的,依法查处,从严追究。
  湖北省各地有关部门采取自查与督导、巡查与定点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土政策”清理工作进行了督察。同时,畅通环境投诉渠道,通过环境举报热线、网上信箱、听证会等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对于没有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任务的地方,湖北省将一律停止审批其新的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对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的行为,一律予以纠正,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的,一律不得开工。对在建项目环保设施未达标的,一律不得投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
  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同时,对存在环境污染和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向金融机构通报,提示风险。对湖北省内各县、市降低或取 消排污费的,经查实后,全额追收并一律上缴湖北省财政。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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