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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昨日公布了其挂牌以来首部工作规则,该规则大致介绍了环保部的机构职能以及机构设置等。据悉,国家核安全局也将设在环保部。此外,环保部还将加强环保系统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
规则规定,环保部是主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应突出职能转变,强化宏观调控、综合协调、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效能。
环保部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展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国家核安全局设在环保部。工作需要时,环保部对外可使用国家核安全局的名称和印章。环保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规则还强调,环保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相关部门、地方环保部门、专家和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必要的应经过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或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论证,做到未经调查研究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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