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5月29日消息(记者王朝宇、雷恺) 5月29日,国家林业局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西北五省区及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局负责同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强调,要紧密结合西北五省区和西藏自治区自然、经济、社会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针对西北地区“生态脆弱、森林资源稀少、生态公益林比重较高”的特点,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农民愿望的基础上,分类指导、稳步推进西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生态得改善,资源得增长,农民得利益”。
会议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近段时间来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西北五省区和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省区集体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了我国西北地区集体林业和森林资源基本特点,对西北地区如何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措施做了深入的探讨。与会代表还听取了辽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介绍。
贾治邦说,西北5省区及西藏自治区地域辽阔,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一直是全国林业建设的主战场。要通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林业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大江大河安澜、保障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空间中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贾治邦强调,我国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差别很大,经济社会状况不一,林业发展基础不同,特别是西北地区,自然条件严酷,气候干旱,生态条件脆弱,沙化土地集中分布,森林资源稀少且分布极其不均,公益林比重较高。西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定要根据森林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群众不同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尊重农民愿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贾治邦要求,各地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解放林业生产力,走出“林地多、产出少、质量差”困境,解决生态脆弱、木材安全和农民增收三大难题的重大举措;要明确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通过承包到户明晰林业产权,通过确权发证确立经营主体,通过减税让利促进林农增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
贾治邦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的标准,是森林资源增加、生态状况改善、林农得到真正的实惠。要坚持兴林与富民结合、生态与产业结合,在稳步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林木采伐、金融服务、规范流转等相关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