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07环保专项行动环保总局与监察部第二批挂牌督办名单
1、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
存在问题: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的余热发电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两个水泥生产项目未按环评审批要求安装烟气连续监测装置,未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未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擅自投入生产;未依法缴纳排污费。
督办要求:请安徽省环保局责令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立即停止建设;责令两个水泥生产项目停产整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督促芜湖市政府责令市环保局依法追缴排污费。请安徽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2、巢湖鑫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含山县皓天钢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案
存在问题:巢湖鑫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自2004年至今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地条钢”;含山县皓天钢业有限公司炼铁高炉容积不足100M3,属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督办要求:请安徽省环保局督促巢湖市政府限期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请安徽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3、河北省沧州市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不执行环评、“三同时”、违法排污案
存在问题:沧州市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2002年的迁建和2004年以来的两次扩建,均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外的两个渗坑,现场监测其总排口COD为478mg/L,严重超标。
督办要求:请河北省环保局督促沧州市政府责令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治,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请河北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4、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
存在问题: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现有生产企业61家,有34家企业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开发区内企业存在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问题;在环评审批中存在降低环评等级问题。
督办要求:请河南省环保局督促濮阳市政府责令濮阳经济开发区限期完成规划环评;责成濮阳市环保局责令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停产整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请河南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5、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执行 “三同时”案
存在问题: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企业71家,有58家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未正常履行对企业环境监管职责。
督办要求:请河北省环保局督促邯郸市政府责令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期完成规划环评工作;责成邯郸市环保局责令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停产整治,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请河北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6、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
存在问题: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24个建设项目中,有16个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且环保“三同时”执行率低。
督办要求:请甘肃省环保局督促兰州市政府责令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期完成规划环评工作;责成兰州市环保局责令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停产整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请甘肃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7、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
存在问题: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共有建设项目30个,有19个未履行环评手续,有11个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督办要求:请山东省环保局督促聊城市政府责令莘县工业园区限期完成规划环评工作;责成聊城市环保局对园区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理,责令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停产整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请山东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8、临汾市襄汾县邓庄镇和景毛镇的工业相对集中区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
存在问题:襄汾县邓庄镇和景毛镇的工业相对集中区共有63家企业,有53家企业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只有2家执行环保“三同时”,有7家企业未经办理环评手续,当地给予验收。
督办要求:请山西省环保局督促临汾市政府责成临汾市环保局依法责令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停产整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请山西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两部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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