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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加快生态城市建设
Eedu.org.cn 作者:杨立勋    资讯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十七大把“生态文明”作为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的第四大文明正式提出来,这是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深入,是全面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要求,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建设的新发展。

  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三个文明形态。在农业文明阶段,人类依附于大自然,人类生产活动尽管对自然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但从总体上看,这种破坏基本上能够被自然界自我消解和自我修复。进入工业文明阶段,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开采,造成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生态文明是人类目前正在努力建设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它强烈反对人类生产与生活凌驾于大自然之上,主张人类要尊重自然,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反对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模式。生态文明是一种依靠自然、利用自然而又特别注重保护自然的新文明形态,是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超越,它既强调以人为本,又反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既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又反对极端生态中心主义。

  当前,深圳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中后期阶段,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任务远没有完成,但又没有当年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所享有的丰富资源和巨大的环境容量。可以说,深圳目前正在以历史上最脆弱、最严峻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承载力,勉强承载着历史上最大的产业规模与人口规模,正面临着“四个难以为继”的严峻现实。要破解资源紧约束和环境承载力的困局,就必须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同时吸收西方后工业化和后现代理念,及时修正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偏差,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科学发展之路、文明发展之路。作为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之一,深圳应当在建设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方面走在全国前面,在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市方面走在全国前面。

  打造“强势环保”,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生态市建设涉及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等方面,要通过“强势环保”推动全社会树立生态至上、环境优先的理念。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刚性,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部门的权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机构的执行力,以“铁律”拒污,以“铁腕”治污,以“铁线”保生态;要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实施积极型环保模式,实现从末端治理到前端整治、从善后处理到预防建设、从被动环保到主动环保的转变,彻底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传统环保模式;要确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不低于GDP的3%,为强势环保建设提供雄厚的财力保障;要强力推进生态基础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生态市建设的物质基础;要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先进型环保产业,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通过建设“强势环保”,使深圳成为产业成功转型的效益之城、实现科学发展的创新之城、极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之城和最适宜人居的生态之城。

  一是强势推进自然宜居的生态安全体系建设。要构建我市区域生态安全网络,依托山体、水库、岸线等自然资源,建设以北部生态承接带、中北部生态隔离带、中南部山脉生态支撑带、南部滨海生态防护带,宝安生态走廊、宝安―南山生态走廊、宝安―福田生态走廊、龙岗―罗湖生态走廊、龙岗―盐田生态走廊、龙岗生态走廊为骨架的生态安全网络;严格控制影响生态网络连通性的开发建设活动,修复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红树林湿地;建立填海公众听证会制度,慎重开发海洋滩涂,严格控制围海造地,确保我市岸线资源的生态功能、旅游功能和休闲功能;加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河流滨岸缓冲带建设;制定造林绿化树种指引目录,加强乡土树种繁育技术研究,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使居民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能享受到大型公共绿地;采用腾退置换等方式降低区域建筑密度,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鼓励立体绿化,推广屋顶和垂直面绿化,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重视绿化的生态功能,满足不同区域对造氧、遮阳、除尘、降噪、吸收废气、保持水土和增加湿度的需求。

  二是强势推进循环高效的经济发展体系建设。要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从加工基地向研发基地转变,从“深圳加工”向“深圳制造”和“深圳创造”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海洋等产业,淘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资源再生产业,降低产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和对环境的损害度;按照生态功能区、区域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优化产业格局,通过均衡化、差异化、园区化、生态化,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按照“限制、淘汰、改造、提高”的方针,建立产业生态化考核机制,淘汰污染企业和落后工艺,优先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鼓励产品生态设计和环境标志认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实现产业链横向耦合、纵向闭合和区域整合,促进物流、能源流、信息流的集成和基础设施共享,加快生态产业园建设。

  三是强势推进集约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生态功能区调控要求,实行土地开发分区控制,严格控制土地开发速度和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切实保护生态重点保护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完善地下交通、地下人防、地下水库等公共设施系统,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特区内外深度城市化;建设节水型城市,发挥水价杠杆调节作用,优化配置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推广节水技术,加快高耗水企业技术改造,建设示范型节水企业和示范型节水社区;拓展本地水资源,新建扩建调蓄水库,加大雨洪利用、污水回用、海水淡化,保障城市供水、生态用水和城市备用水;调整能源结构,降低一次能源中煤、油比例,提高气体燃料、核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建立生态型能源结构;建立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逐步降低传统化石能源比重;加强产业节能,降低高耗能行业的能耗水平;推广生活节能,实行能耗分级收费,培养公众节能习惯。

  四是强势推进持续承载的环境支撑体系建设。要着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全面清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水污染源;实施主要污染河流清淤、生态恢复、生态补水和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控制等工程,提高水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滨海生态敏感区海岸线开发,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养殖容量;建设红树林宜林海岸淡水补充通道,营造红树林生长的适宜盐度条件;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扩散能力,滨河大道、深南大道、北环大道的建筑物应合理留出空间,保持大气通道贯通和污染物传输通道畅通;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和扬尘污染,发展密闭化、压缩化、集装化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交换和综合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可再生废旧物资回收系统;通过建设噪声屏障和防护林带等措施,减轻城市噪声污染;发展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鼓励“步行/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模式;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开展生态系统演变、土壤、灰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监测,建立重大污染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是强势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体系建设。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突出生态文明理念,以生态承载力为基础,以生态市建设为平台,促进产业生态化、城市生态化、社会生态化,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控制的合作,以区域大气、流域海域水环境、区域生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积极参与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环境协调合作,推动深港、深莞、深惠、深穗全方位环保合作,减少跨境污染和区域污染;成立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实行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凡涉及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重要发展政策的制定,都必须经过市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咨询评估,并经过市生态环境与发展联席会议协商后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重要资源开发规划的编制及修编,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市民听证、媒体监督、非政府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确保公众参与权;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以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重点的资源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完善产业用地准入制度,将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率等指标,作为产业用地准入的重要依据;完善分质用水引导政策、用水许可证制度、用水效益评价制度、节水技术设施推广使用政策,建设节水型城市;建立能源消费阶梯收费制度,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强制推行产业节能,鼓励引导生活节能;优先扶持因生态保护而导致发展受限区域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探索排污权交易,促进企业自觉参与清洁生产;培育生态文明,把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到生存意识、发展意识的高度,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提高市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生态型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建设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全面促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作者系深圳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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