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du.org.cn 作者:邵昌平 资讯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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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取消出口退税
本报记者 邵昌平 报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调整关税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这说明,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和低附加值产品生产与出口问题,已经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环境保护问题之所以被如此重视,是因为粗放型增长方式不可持续。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中国的基本国情严重背离,面临着严峻和紧迫的资源“瓶颈”性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
从贸易方式角度看,由于目前的加工贸易方式多是产品初级加工,近两年加工贸易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5%,这种加工贸易方式,使得出口的资源性产品和能源性产品使用数量剧增,进一步加剧了我国资源和能源供应的压力。我国外贸出口中存在着“高资源消耗、高污染、高成本、低附加值”等问题,加工企业输出资源的同时输入污染,而且只能赚取低微的“血汗钱”,政府为此还要退付国内环节增值税,这一方面大大减低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应有效益,另一方面则有可能引起大量的贸易摩擦——这应该是中国传统贸易战略的必然结果。
低附加值原材料类商品的大量出口,并不符合出口结构升级的趋势,是一种出口结构退化的现象。因此,对于这种趋势,利用进出口税收政策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节是较为有效的政策选择。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就必须大力降低资源消耗,提高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否则是没有出路的。
资源的供给能力不是无限的,资源的承载能力反过来也要制约经济增长的速度、结构和方式,目前我国这种以大量消耗资源为代价的高增长是难以为继的。缓解资源约束的矛盾,必须加快调整经济结构,抑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必须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从这一层面上讲,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不但是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保护我国有限的甚至不可再生的地上和地下各种自然资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保留生存空间,这种调整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近来高耗能行业再度抬头的突出矛盾,已经成了宏观调控的剑锋所指。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时也指出,要把遏制高耗能产品过快增长,作为当前以至全年宏观调控的重点。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十一五”规划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既从产出方面提出了目标要求,人均GDP翻一番,同时也从投入的角度提出另外一个约束性非常强的指标,即单位GDP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这是投入指标首次被列入国家五年规划之中。这也意味着今后几年能耗年均必须下降4.4%左右。
两高一资行业(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品)的出口退税被大幅降低或全额取消,还只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求一系列措施中的必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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