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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信贷投入
Eedu.org.cn 作者:姚均芳 王…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据新华社电 记者7月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日前发文要求金融机构配合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加强和改进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工作。

  根据央行日前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应该严格管理,突出重点,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工作:

  加强信贷管理。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加快对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信贷退出步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对贷款实行差别定价,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

  着重支持技术创新和改造。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要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各政策性银行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各商业银行要探索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要加强合作,为起步资金大、项目回收期长的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提供全程的金融服务。

  加快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进一步推动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的有关工作,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改善节能环保领域的直接融资服务。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丰富和完善直接融资产品,多角度拓展节能环保企业的筹资渠道,降低其筹资成本。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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