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刘玉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民营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搞好节能减排,这是最大的“商德”。
注重“商德”是企业注重社会责任和自身声誉的表现。当前,环保已日益成为影响企业声誉的重要因素,尤其在环境经济政策推行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下,环境声誉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无形资产,将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流通和经营等各个环节。从而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绿色信贷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中,企业环境信息成了贷款能否成功的重要依据,这意味着企业的环境声誉已经影响了他们的金融信誉。树立绿色声誉,已成为企业的当务之急。
所谓企业的绿色声誉,就是一个企业凭借其过去在绿色管理方面的行为和未来的前景,对所有的关键利益相关者产生的吸引力。绿色声誉的形成与增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精心培育。
拥有绿色声誉,对企业而言是一件“名利双收”的好事。特别是在投融资中,随着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绿色声誉,是否对环境友好已成为企业能否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的关键因素,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绿色信贷”的出台,使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可以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绿色贷款”或“绿色政策性贷款”,在贷款上得到扶持和优惠性低利率;而污染企业在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上,会受到贷款额度的限制或不允许贷款,并被处以惩罚性高利率。
在绿色信贷政策的作用下,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受到包括资本市场初始准入限制、后续资金限制和惩罚性退市等内容的审核监管。没有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事故多、环境影响风险大的企业,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环节中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被“一票否决”,截断资金链条。
而环境友好型企业则因其良好的环境行为和环境声誉,在上市融资过程中享有各种便利条件。如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国(辽宁)绿色信贷会议上,欧盟和辽宁省政府共同出资,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绿色信贷工具——辽宁省清洁生产周转金。凡被列为省重点污染企业、并在近3年内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罚款,且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国有和私营企业,在实施清洁生产项目中高费方案时,均可申请这一“绿色信贷”。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清洁生产项目获得首批1亿元贷款。这些项目竣工后,将会给这些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由此可见,环境行为已对企业的金融信誉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行,使企业的环境行为与信息逐渐成为企业声誉的重要组成。
当前,在绿色信贷深入推行的过程中,必须抓住一个重点,即扩大企业环境声誉的影响,使其覆盖企业经济行为的全过程,从而促使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树立绿色声誉。
这样的绿色声誉,还将对企业的产品销售逐步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形成了绿色需求——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产品——绿色价格——绿色市场开发——绿色消费这种以绿色为主线的消费链条。因此,绿色声誉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正日益增强。人们常常会抵制环境声誉不佳企业的产品,或尽量减少对其产品的需求。
此外,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认识到,品牌信誉的确立,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努力,还受制于供应链合作伙伴。它们往往不愿与环境声誉不佳的企业进行业务往来,以免影响整个供应链的绿色声誉,进而削弱其市场竞争力。
追求绿色声誉是大势所趋。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当地环保部门通力合作、接受监管,不断提高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不危害环境,并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努力与周边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等,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承担环境责任。
树立绿色声誉不易,且往往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旦声誉扫地,企业很难东山再起。要树立和维护绿色声誉,企业就必须时刻以保护环境为己任。这,正是绿色信贷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深刻启示和对中国企业未来发展产生的长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