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du.org.cn 作者:张辉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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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报》近日刊登的一则消息,为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做出了有力的说明。当地一家漂染公司扩产漂染项目贷款被拒。泉州银监部门、环保部门负责人对此解释说,漂染产业不符合绿色信贷的标准。污染型企业贷不到款,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同样也贷不到款。公司的老总非常沮丧:“一连几天跑了4家银行,腿都快跑断了,贷款还是没拿下来。” 近段时间以来陆续见诸报端的消息充分证明,环境经济政策在斩断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资金链,遏制其盲目扩张,敦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退市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这样的信息令人振奋,但在振奋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的深入广泛推行,仍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久前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消息,在介绍绿色信贷推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毫不讳言深入推行仍面临重重阻力。 阻力何在?除了缺乏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和信息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缺乏相关技术手段等方面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值得引起重视,那就是地方政府的干预。虽然当前尚未见这方面的报道,但环境经济政策对高耗能、重污染企业的强力遏制,必定会在短期内使一些地区的GDP增长受到影响,出于政绩考虑,地方政府难免不会动用行政手段对政策的实施进行干预,尤其是绿色信贷政策,由于实施的主体是环保部门和银行机构,受到行政干预的可能性更大。对这一点提前做出预防,方可保证绿色信贷政策顺利实施并持续产生良好效果。与其事后诸葛,不如未雨绸缪。 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出台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采用经济手段控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盲目发展。政策发布后,得到了大部分地区金融系统和环保部门的积极响应。全国20多个省市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执行这项政策,取得了成效。 但是,与预期目标相比,与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相比,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还需要加快速度和加大力度,大面积推进绿色信贷政策还需要解决一些制度性困难,其中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要破解地方政府对银行信贷工作的行政干预。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我国银行业很难成为完全独立的企业,其信贷行为还受着行政权力的左右,地方保护主义的阴影在金融领域还是比较突出的,亟待消除。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片面追求GDP发展,对于短期内能够促进经济大幅增长的项目,即使污染严重、风险很大,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一些重污染、高耗能的项目,短期内能够获得巨大利益,能够为地方带来大量财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对这样的项目采取保护政策,予以重点保护。为了使这些“摇钱树”发展壮大,他们会努力通过各种形式寻求银行的信贷支持,致使银行很难削减或者停止对这些项目的信贷。另外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一些违法企业和项目有了保护伞,在一定程度上减低了企业被关停的风险,相对也减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致使银行缺乏执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 因此,为了使绿色信贷政策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实施,还需要地方政府和银行业共同努力。首先,调整和约束政府部门行为、银行与政府达成保护环境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前提。为推行绿色信贷,首先要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使政府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大环保问责力度,加大对地方官员的环保考核力度,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环保评价体系,约束地方政府行为,使他们自觉执行国家环保政策,从源头上消除地方政府追求片面发展的冲动,降低对保护污染企业、支持重污染项目的热情。其次,政府应和银行业共同构建推行绿色信贷的激励政策。绿色信贷不仅是银行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银行降低和防范自身风险的有效途径。但在没有足够约束力和激励政策的条件下,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履行还不到位。银监会的数据显示,当前“两高”行业的生产增长依然较快,贷款呈总量上升、增幅下降之势,金融机构控制“两高”行业贷款的任务非常艰巨。基于此,银行业应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着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既对违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也要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银行实行奖励,引导银行业支持对环境有益的项目。同时,地方政府应制定配套的财政政策,提高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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