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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野生兰科植物亟待立法保护
Eedu.org.cn 作者:杨绍功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4
 

    新华网广西频道9月24日电(杨绍功)记者在广西雅长兰科植物保护区调查采访时发现,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依据对盗采贩卖行为进行严惩等多种原因,这里的兰科植物保护遇到困难。保护区管理部门呼吁应当对兰科植物进行专门立法保护。

    据广西雅长兰科植物自然保护区工程师周化康介绍,目前保护区对盗采贩卖野生兰花行为进行处罚主要依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盗窃或者非法捕杀、买卖自然保护区内国家和地方保护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情节轻微的,没收其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但是,在保护区内进行盗采的主要以当地居民为主,其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没有具体的法规界定。由此,雅长保护区所在的乐业县城范围内形成了一些掺杂贩卖盗采兰花的市场。“在这些市场上的兰花大多卖几元钱一株,但是他们并不了解野生兰花的物种价值。” 周化康说,野生兰花没有特别高的经济价值,但是由于数量稀少,物种留存的价值更大。现在商场上售卖的兰花多是专门由花房培育的,发生了不同程度变异,在花色、植株等方面有了变化,这样的兰花目前在市场上才有较高经济价值。但是野生兰花的变异几率极低,私人种养的成活率也极低,盗采贩卖野生兰花最直接的恶果是导致珍稀兰科物种的灭绝。广西林业厅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张建平认为,建立保护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主要在于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保持已知和潜在的与人类生存相关的生态联系的平衡。野生动植物之所以珍稀,是因为他们数量稀少,不及时予以保护便极有可能灭绝,而不是因为他们的经济价值有多高。人们应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爱护野生动植物,抵制各种直接或间接伤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据介绍,广西雅长兰科植物保护区森林面积1.4万多公顷。保护区目前已知兰科植物44属115种,占全国兰科植物总数的8.4%。保护区内兰科植物种类丰富,局部地区每平方米就有0.8种兰科植物分布。如此广阔的范围、丰富的物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予以保护,后果堪忧。我国目前对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除了大熊猫、扬子鳄、金丝猴等具有广泛关注度的珍稀动植物,有国家级或地方级的专门立法保护外,其他都处于没有具体的保护管理法规可依的尴尬境地。雅长林场场长吴天贵表示,今后在打击盗采贩卖野生兰花方面,将联合森林公安、工商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并取缔周边的非法兰花交易市场。此外,保护区还将建立野生兰科植物种质基因库、兰花繁育中心,通过“保护区+基地+农户(职工)”的模式,对人工繁殖后的药用和观赏用兰科植物进行半野生栽植,在增加农户(职工)经济收入的同时促进保护区群众对兰科植物进行保护的积极性。同时,尽快制定相关法规。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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