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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57种野生保护动物 买卖画眉将受重罚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8
 

  本市野生保护动物名录新增57种——


  本报记者报道 野猪遭“降级”,而外来的八哥、鹩哥首次进入北京二级保护动物名录。昨天,市园林绿化局宣布,在经过专家论证和向市民征求意见后,北京最新“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确定并正式发布,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57种动物首次入选12种动物晋升一级


  57种动物被首次纳入保护范围,10种动物改变了保护级别。其中12种动物首次晋级“一级保护动物”,野猪、白鹭和小鸊鷉3个物种由一级下调为二级。昨天,市园林绿化局副巡视员高士武宣布了最终确定的保护动物名录。他介绍,此前执行的市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1989年3月制定的,名录中共有168种动物列入保护范围。但经过18年的发展,有些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遭到破坏,数量逐渐减少,需要加大保护力度。


  本次目录调整后,市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保留了原有的哺乳纲和鸟纲,还新增了爬行纲和两栖纲,种类由原来的32种增加到48种,有19个物种被调整为一级保护动物。其中,首次列入的有12种,包括瀗嘴鹬、褐河乌、黄纹石龙子、中国石龙子、宁波滑蜥等。


  ■野猪数量增多降格但仍不能随意捕杀


  野猪因为种群数量迅速膨胀,同时为便于管理被从一级降低到二级。昨天,在最新发布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记者发现,原本是市一级保护动物的野猪被“降级”为二级保护动物。高士武介绍,群众反映和调查显示,野猪近年来数量增长很快,2000年以前资源调查显示,全市约有50头,主要分布于门头沟、延庆、昌平等山区县,而近几年呈快速增长态势,已对局部地区农作物造成一定危害,局部地区已经超出生态承载能力。若将野猪继续列为一级保护动物,待其数量继续增长,危害加剧,特别是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时,若依法处置,需要得到市园林绿化局批准,程序很多,不利于快速处置突发事件。高士武介绍,野猪降级并不等于能对其乱捕乱杀,而只有区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才有权对其处置,这样,既便于管理,也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另外,除了野猪,由于湿地数量增多,本市鸟类中的白鹭和小鸊鷉分布比较普遍,因此降为二级保护动物。


  ■“外来鸟”升格二级买卖将处1-10倍罚款


  画眉、八哥、鹩哥、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丝光椋鸟和红梅花雀等“外来户”,此次也趁名录调整进入了北京“保护圈”。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王民中介绍,名录中鸟纲首次列入的43种动物中,有32种是目前市场上时常被出售的野生动物,根据市林政稽查大队和专家的意见,将其列为保护动物。


  本次名录调整,有7种本市无自然分布的物种也名列市二级保护动物,分别是画眉、八哥、鹩哥、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丝光椋鸟和红梅花雀。据悉,这些鸟类多年来被作为宠物进行饲养。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物种逃至野外生存,对本市生态系统产生一定影响。据专家说,八哥已经能够在本市越冬生存,因此,此次借调整名录之机,将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管理,维护生态平衡。


  名列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就标志着不能随意贩卖、繁殖、运输、购买。市林政稽查大队队长孔令水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这些鸟将严禁在市场上进行买卖,稽查部门查处时,不仅对商户,还将对购买的市民处以经营金额的1-10倍的罚款。


目前已经饲养这些“宠物鸟”类的市民,可以继续家养,还可送野生动物保护站。

 
 
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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