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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环保NGO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7 18:00:07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美国的环境保护,在各级政府部门、专家系统和科研部门之外,有一个规模极大的非政府组织,政府、专家和公众参与三支力量互为补充。美国(包括其它西方国家)的环境保护运动是自下而上开展的,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经由民间组织向法院起诉、向议会呼吁、游说,最终通过立法,实现对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补偿、监督和控制。因而,其最重要的工具,一是NGO和公众参与;一是法制。 


美国从事环境保护NGO数量众多,宗旨各异。其组成有的是按地区组织的,有的是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组织的,例如保护本地区的湿地、保护某一种动物或某一片树林。大的组织如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在全球几十个国家有1000万会员,在美国有120万会员,在北京设有分部。小的如太平洋环境与资源中心,1987年成立,仅有10名全职人员。 

美国环境保护基金协会(EDF),成立于1967年,最初只有10个人和在客厅里的思想-必须为环境保护做些什,而不仅仅是关心和议论。现在已经有30万会员,150个全职人员,其中一半是科学家、律师、经济学家等专业人员。他们从反对使用DDT开始保护环境的行动。1972年,全国禁止使用DDT。他们早期主要动用法律手段,促进立法和督促地方政府执行法律,否则告上法庭。后来他们认识到,真正有效的环境保护,不能只是禁止,不能这样、不能那样,还必须学习与企业合作,建立伙伴关系,与他们一起探讨可以怎么做。与麦当劳的成功合作是经典的一例:他们要求麦当劳改革塑料包装盒,双方共同研究探讨,最后确定使用一种薄纸包装,它不但保温性能好,存储方便,而且减少了漂白。这一改进既有利于企业,也有利于环境保护。 

在政府部门、产业和商业部门之外,美国还有个第三类机构"非赢利部门",其组织之多,规模之大,都是令人惊讶的。据调查,包括慈善、教育、文化、艺术、环保、宗教、工会等等类型的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其中慈善、宗教、教盲、环保类的NGO约为55万个。环境保护组织在开展公众教育、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促进立法、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环境问题等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美国一些大学开设了NGO的管理和法律之类课程,许多青年人从大学毕业后,愿意到NGO做几年非功利的工作,以回报和服务社会。 

如此庞大和积极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这种制度的来源,与美国建国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传统有关。非政府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及私人的捐赠,这就有赖于社会捐赠的风气,这在美国确实已蔚然成风。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扶植、鼓励这种风气。此外,这种风气的形成也与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传统有关。除了经济上的捐赠外,还包括做义务工作(义工),捐赠自己的时间。包括组织环保活动、募捐、讲解、从事社区服务等等。据1996年的调查,18岁以上的美国人,49%在上一年做过义务工作,即9300万人,平均每周为4.2小时,相当于2000亿的价 值,是相当可观的。青少年做的比成人多,占59%。一些学校,中学将社区服务 列为必修学分。这种公众参与,不但是一种身体力行的自我教育,而已形成了全 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风气。 

美国的NGO很多,力量也很大。凡发现事情不对就起诉,就在媒体上大肆报道,一直到事情有比较好的解决方式。但他们能起大作用是与美国的体制有关的。不管美国的政客选举有多少肮脏成分,一般讲,美国的政客还是得听民意的。一个市长就不能使自己处在选民的抗议声浪当中。今年夏天纽约警察在运送两条流浪狗时以正常的封闭车运送,结果狗被闷死了(酷热)。环保组织立刻上市政府门前抗议,媒体在批评政府时永远是最热心的。于是,纽约市政府就在两三天后召开记者会,宣布新规定,即不能再用封闭车运送流浪狗。这不是随便说一句就行的,从此这就成了一条法规,纽约的任何警察,警察局都得遵守。如果没有遵守,那又有专门监督警察行为的NGO出来指控市政府违宪,法官会判警察违宪,这样就会有官员引咎辞职或市政府高额赔款。 

在克林顿总统的丑闻中,正是强大的民意使许多坚定的共和党人最后只好听从自己所在地区的民意而投票反对本党的立场。一般中国人常常有事就恨美国政府,其实美国政府的力量很小,支撑他的决定的是底下的民意。 

另外,正象文章中说的,美国有力量极其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美国的各种NGO。这些基金会的财力是我们远远无法想象的。我曾去图书馆查资料,发现那里有成千上万的基金会在为各种形形色色的项目准备出钱。这些基金会将自己的目的,可能给出的款数,最想支持的领域等等,写得一清二楚,让人们与他们联系,申请款项。有孤儿的,有残疾的,有艺术,科研,出版,反对警察暴力的,单亲母亲的,环保的,简直可以说,凡是这世界上发生的事情,都有。我们是得感激那些富人们,他们常常给孩子分文不留而把所有积蓄捐给社会。纽约刚有一对夫妇,无儿女,一生乘地铁,没有车,生活非常朴素,但去世后却将八亿美元捐给一所大学。比尔,盖茨捐了多少个亿,但媒体还在指责他回馈社会太少。美国富人的这些优秀风气以及政府抵税的政策使美国的NGO能畅通运转。在美国的富人圈子里,捐钱少,资助民间事业少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有一天我参加一个宴会,大开眼界。那是一个NGO,不是环保的,但场面之大,之隆重,之优雅令人印象深刻。 

还有,美国人真是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社会上发生一件不好的事,如果没有现成的法律可以制止或起诉,人们就会集合起来,契而不舍地争取,奔走呼号,一直到这事被注意,被政客们讨论,最后修法或立法把事情制止住。这是美国NGO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一天,我碰到从北京来的几名画家,还颇有点地位的。说起北京的空气污染,我问说你们怎么不喊几声呢?他们往车后一仰,说那是政府的事,我们管他干嘛。那种懒散的样子真令人讨厌。几年前有一个叫梅根的小女孩被一个有性虐待前科的男子弄死了。她的父母在这些年里全美国奔走,成立组织,最后竟使纽约州通过了一个以女儿命名的"梅根法",该法要求所有被监狱释放的性虐待罪犯在出狱后,不管住在哪里,都必须向那里的警察局登记,而警察局必须把他的照片散发给当地居民和学校以便人们警惕。你可以看出,美国必须保护一切人的权利。它不能因为一个人可能犯罪就把他长期关起来或限制他只能住在某一地区,但同时,它也要保护那些可能受伤害的人。这个法经过漫长时间的激烈争议。因为反对的人提出这会侵犯罪犯的隐私权同时增大警察的权力。而美国人的感觉是,任何哪怕稍微扩展政府和警察权力的事情都是危险的。

真正有效的环境保护除了有强有力的政府行为之外,还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其 中包括积极发挥NGO的作用。NGO在中国刚刚起步,还是新生事;"自然之友"也 还在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之中。相信随着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全民环境 意识的逐步提高,我们能够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公众参与和环保NGO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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