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快要召开人大、政协两会之际,再一次重提网民、网媒的现实利益和意志问题,追问:究竟谁能公正、平等、合法代表他们的现实处境说话?谁来表达网民、网媒这一不确定的真实身份?谁能界定处于边缘网媒共同体的意志和利益而为其说话?这已经是中国互联网必须要承认的尴尬处境,也是亿万网民和网媒要确定的一个基本思考点。
网络可以虚拟的存在,可是,网媒、网民却是一个真实的社会共同体。他们真实的介入到中国社会的现实各个领域之中,代表着中国社会不同阶层发出声音。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媒体地位,未能给予应有的法定确定。网民的身份一直处在虚拟模糊的处境,这就使得中国网络社会与网民都一直处在一种难以界说的尴尬境地。
长期处于未能实质性的界定或取得应有的合法权益网媒、网民,一直徘徊或处在摇摆和悬荡于——传统媒体和意识形态的监管和控制之下,不能够发挥应有的第四媒体作用,或网民独立表达利益和意志的现实正常渠道被虚假化的堵塞,这将影响中国网络社会发展的进程以及和谐社会的健康运行。
网络技术引入中国社会之后,快速的发展趋势已经让传统的意识形态管理体制,陷入到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这一新的网媒,所带来的社会民主进程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之外。它在经历数年之后的徘徊中发展,目前已经吸引了上亿的网民参与其中。
网媒以它特有的力量干预现实社会的各个层面,但是,中国网络社会和网民目前遭遇的尴尬境地,却是阻碍着网络社会进一步健康的发展的瓶茎。这就是必须赋予网媒、网民以应有的合法地位,合法的与传统媒体一样的功能和社会责任,才能使互联网的多种形态得到快速有秩的发展。与其它媒体形成共同融合的趋势,形成自己的网络文化和网络社会。
在网络作为第四媒体介入到中国社会以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网络技术创造的新传播形式,造成了对现有纸媒、广播、影像等传媒行业的冲击。这恰是互联网没有被确定其为第四媒体身份时,做出的扩张式的影响和冲击力。
它在传播的态势和发展的趋势上,快速的形成了其它媒体前所未有状态,也危机了传统媒体长期受到意识形态严格监控的局面,也打破了专制思想一统天下的宰制的局面。网民以虚拟的身份进入互联网自由的表达意志和愿望,更平等和民主的发挥了其关注社会问题的责任意识。
可是,由于网媒、网民被限制于这一虚拟的领域之内,同时并没有获得现实承认的合法权益,也就让互联网的公信力受到危机的影响。加之,更多危机互联网的色情淫秽泛滥成灾,更多虚假的广告和欺骗在网络上盛行,更多的危机民族和国家的言论在网上流传,这都是网媒没有被清晰界定所遭遇的尴尬,也是网民、网媒没有公信力所遭遇到危机和尴尬。
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并没有被赋予传统媒体同样的职能和责任,也没有特许的手段去干预社会现实问题的进展。它作为独立其开放的媒体,又不断地被传统媒体挤压或排斥,或受严格的意识形态所控制,又不断被传统媒体所利用,又未能从根本上赋予它与其它媒体一样的法律效力。
在网络与新闻这一敏感的领域,始终十分爱昧。不仅受意识形态控制,也受到传统媒体的轻视和排挤。同时,网络技术快速的不断发展,必须要求中国的互联网迅速跟进,去追求新的网络技术。但由于受到传统媒体和意识形态的排斥,加上没有获得法律上同等的媒体、网民的合法地位,这都将影响着网络社会与网络技术跟进未来国际互联网发展的未来。应当承认网络技术快速的发展,已经使互联网的意识形态监管不停的失效和空转。如若不放开网络,或赋予互联网第四媒体的法律地位和网民身份的确定,在现实之中表达他们对于中国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关注,就会影响整个和谐中国社会的健康运行,也暴露了传统媒体裁和意识形态自身的局限性与问题。
这就迫使网络这一第四媒体,被挤向一个边缘地带或空白处去发展和成长。也就会在发展中不断形成抵抗传统媒体的力量。在灰色地带让意识形态的控制失效和空转。网络社会的责任和职能必然要求,中国社会必须正视对其不法定地位的网媒、网民轻视和忽略。它要强行介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去,并在寻找替代其它媒体不能够起到的作用,这正是网络社会给中国带来的希望与挑战并存的局面。网络生成和扩张的地带,就是突破国家意识形态和传统媒体抵达不到的地方,又是人们的自由之思想最活跃的地带。在互联网没有人替代它实现社会公正、平等和现实利益与意志的地方,网络世界自由原素就会冲击一切陈腐的意识形态和国家对媒体监管的模式。
追求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边界的直接通畅,让思想自由的意志释放出来,这本是受到其它媒体压抑和控制的力量,自然会形成一种新的互动模式,追求网络社会的现实意志和利益实现和被重视效果。网络社会在中国追求这个现实利益和意志的实现过程,一直处在被挤压、监管和漠视或被歧视或没有被纳入到关注的地位。但,网络并非是完全虚拟和非现实性的存在,网民代表着这个社会很大一部分人的现实利益和意志。因此,这些网民的思想和利益或情感,在得不到其它媒体重视时,网络虚拟就是一个直接干预现实和表达自由民主愿望的地带。
在网民接近一亿人的中国,还没有人真正代表网民、网媒的政治意愿和利益的言说者,这是可卑的。网络还没被纳入到与其它媒体同等的地位,同样也是可卑的。尽管,现实生活网民生存于各个不同的社会阶层,但网民作为网络社会的共同体却处在网媒之中,他们早已经结成为一个社会媒体联盟。可是这一新的媒体,又由谁来代表他们的意志和愿望呢?
处在边缘媒体境地的网络地位,无法规范网络的操作运行模式,无人代表网民的真正利益和意志。网络遭遇中国现实社会的尴尬对待,一直迫使网媒、网民处在意识形态监管和传统媒体排斥之间,摇摆或悬荡于他们空白的缝隙之间,只能在灰色的地带进行创新式的发展,探索着现实网络社会的途径,寻找突围的发展生机。但,终因现实合法性不断地受到轻视和冷漠,他们的现实利益和意志不能够被确定而陷入到迷惘之中。
确定网络合法的媒体地位和网民现实利益和意志的表达,这对于互联网介入中国社会的不同领域,一定会带来极大的思想解放,它会推动社会公信力和民主化进程的全面改革,也是加快网络商务、网络管理和立法层面的整合契机。
网络不仅是网民意愿和意志的直接体现,它更是中国现实社会的一次空前的飞跃。网络社会所代表着对中国自由民主的社会的呼唤,它将重塑中国社会未来的可能性扩张到一个更大的自由空间。给与网络媒体合法、公正、平等、自由、竞争的地位,承认它与其他媒体具有一样的合法性和公信力,这对于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至关重要。
当然,网络也确实存在一些发展的弊端,色情淫秽泛滥,危机或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流布,或商务公信力的潜在危机,或网络病毒造成的管理的瘫痪等不安全的状态。但这都不能影响网络作为一个媒体独立性而存在下去。确定网民、网络公正合法的媒体地位和身份,结束网络在灰色地带徘徊的局面,这有利于网络社会的全面地发展,有利于多元文化和精神文明自由和谐社会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