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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旅游优惠骗术揭秘
作者:顾佳  文章来源:上海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3 16:05:1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随着暑期旅游高峰到来,上海市旅游委特地提醒市民,选择旅游产品时不应轻信“零负团费”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此,上海市旅游委还根据各种投诉,揭秘八种优惠骗术。

  据介绍,业内人士揭秘这八种骗术。

  之一:以“优惠价”、“特惠价”等低价广告吸引游客上门。在报名和签订合同时调高价格,将飞机燃油税机场建设费、护照签证工本、用餐费等统统加上;

  之二: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景点不列在行程安排中,以降低门市价。在到达目的地后以自费项目的形式向游客推荐,强制游客参加,变相加价;

  之三:广告和报价中对游览的旅游景点表达不清楚,或故意模糊,在旅途中导游不断加收费用。如到黄山,对是否包含上山门票、是否乘缆车等无明确承诺,到时再加收费用;

  之四:在合同日程外安排过多的购物点或变相购物场所(如××研究所、××展销会、××生产厂),强制或变相让游客购物,且所购商品质价不符,有时一天安排数个购物点。旅行社或导游以回佣收入填补旅费;

  之五:大量安排自选自费项目,并安排在游览日程中,既占用和影响了正常的游览日程,又增加了游客的支出,往往这类由旅行社或导游推出的自费项目价格虚高,如某景区潜水,收费200-300元,实际价仅50元;

  之六:某些旅行社以特别低廉价格推出香港、澳门、泰国游,其团费甚至低于机票价,如880元香港游、1500元泰国游。此类旅游团在旅途中定会以不同的方式加收费用,游客实际会被迫付出更多的费用;

  之七:旅游广告和合同不标明住宿饭店等级、地点,继续使用“准星级”、“豪华”等模糊字眼,或仅以口头承诺,实际住宿标准降低或地点偏僻;

  之八:在旅游过程中,导游随意调换更改行程,有意无意地疏漏景点,以减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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