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5日专电 (记者王立武)安徽省林业厅和省旅游局近期将在全省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乡村林场等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林区,建设一批“森林旅游人家”,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为游客提供价廉物美的吃、住、游、购、娱服务的健康、生态、
休闲度假型旅游产品。
安徽省林业厅和省旅游局近日联合发文,对“森林旅游人家”经营点的位置选择、卫生状况、治安管理和从业人员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原则上独立经营户达5户以上或一次可接待20人以上的独立经营户作为一个经营点。经营点不仅要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而且其所在地交通便捷,有一定的旅游市场和客流量,以及具有一定的接待规模和提供宿、餐、娱的接待能力。有关部门还将对各地申报的经营点予以审核命名,统一发放“森林旅游人家”标牌。
安徽是南方集体林区之一,森林覆盖率26.06%,全省已批建森林公园45处,建自然保护区37处,规划总面积60.8万公顷。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为“森林旅游人家”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开展“森林旅游人家”建设活动,同时可以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森林复合利用价值,增加林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