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文章 | 供求 | 生活 | NGO | 考试 | 旅游 | 下载 | 图库 | 论坛 | 博客 | 留言 | FAQ | 环保易 | 中国环境博客 | 生态博客 | RSS
旅游“散客时代”的尴尬
Eedu.org.cn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出行天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9
    散客常被简称为FIT(Foreign Independent Tourist),意为去异地独立旅游者,这种旅游往往预付一定旅费,没有陪同,人数多在5人以下,但在某些地方如遇游客要求,也可提供导游服务。

    近年来,我国散客旅游市场发展迅速,据权威部门预测,进入本世纪后,我国散客旅游的比例将达到70%,成为旅游市场的主角。记者对佛山市各大旅行社的“散客”旅游的经营和接待服务,进了调查采访。

    拼团之乱游客受骗

    国庆期间,广州华南农业大学的张同学和其三位朋友组团重庆九寨沟旅游。在广州一家名为“康辉”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开始时,他们没说不是团队去的,去了后我们才知道是拼团的,导游服务一般,老是动员游客去看一些演出或购物,回来后车上的人,挤得满满的。”张小姐说,旅行如像被人卖猪仔。

    记者采访佛山禅之旅的一位营业员。她说,拼团是不同的旅行社凑够旅客人数。游客在报名参团后,旅行社不再负责陪同和接送,而是由当地的导游负责。“组团的游客,旅行社负责一路跟踪和陪同服务,这两种参团形式,在价格相差一定情况下,服务质量肯定会不同。”

    散客有限的自由

    据了解,散客旅游都具有自主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征,但旅游产品的购买上强调“点菜式”或“量体裁衣式”,游客自愿结合,自定路线,“随走随买”,而非一次性付清旅行费用或完全被动接受既定的旅游项目。

    但在记者调查采访时,发现散客“点菜”的主权是受限的。记者以散客身份询问:散客不是可以随时更改路线吗?“你们是不可能按自己的想法来改变路线的,必须按我们规定的路线出游。”一位旅行社的营业员坚定地答,除非出团的所有人同意更改,通过率为100%。因此散客的“点菜式”只是停留在报名、选择出游的路线。

    信息反馈服务较差

    24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垂虹路体育公园随击对一些旅客进行调查。家住垂虹路8号的余阿姨向记者投诉,国庆前,余姨一家为了能到澳洲旅行,考虑国庆期间是旅行高峰期,于是她提前一个月跟佛山某旅行社订团。让她最生气的是,当一家人正准备出发时,该旅行社竟以一句“人数拼不够,组不成团了”为推脱。

    余姨的好友郑姨亦有同感,“像我们有单位的人,如果要旅游得提前打报告,可由于旅行社对于出团信息所作的承诺,信誉较差,服务信息反馈不及时,搞得我们都很被动。”郑姨说,有些信息反馈得很匆忙,容易造成旅客对旅游信息的了解不清晰。“那次从俄罗斯回来后,我们才发现,旅行社都来不及跟我们签订合同,参保的事项等。”

    包团还得补差位费?

    “包团是游客自组人数,一般达15人才出团,自定路线,选择景点,自愿购物。包团相对自由、灵活,但价格相当昂贵,与前两种参团形式相比,差价近达数千元。”佛山南湖国旅的工作人员诉记者,“一般出团的座位为20位,包团人员较少,因此包团的游客,还得补上差位费,如果是飞机订座,每人至少补100至200元。”

    随团旅游如何维权

    时下,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以省去安排行程、住宿的种种麻烦。但是,你知道在参加团队旅游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首先,在出行前,你应该询问旅行社是否已经为你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因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你付给旅行社的费用当中,已经包括这种费用。

    保险的内容主要有:人身安全、急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以及你所携带行李物品丢失、损坏、被盗等。

    其次,在出行前,你还应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对方应该向你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如果旅行社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合同,就应对旅客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包括:旅行社在收取团友的预付款后,不能及时出行;所安排的餐厅食品质价不符;饭店和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

    另外,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导游不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擅自安排你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中购买了伪劣商品,或者你购买了导游兜售的商品,你都有权要求旅行社按规定给予赔偿。当导游向你索要小费时,你可向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举报。

    游客有权明白地消费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为完善旅游业的服务,记者专访了佛山中旅市场的张经理。她介绍,散客市场的介入,确有很多不完善的服务管理。但作为旅游服务行业,我们都会将景点的信息,行程安排、购物点、贴心的服务等,告知游客,让参团的游客明明白白地消费,而游客也是有知情权,避免信息的不对称。

    “散客市场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拼团。拼团的出现也是市场的需求和竞争的产物,旅客就其工作休息的时段,出旅游的时段不一致,参团人数较少,因此各旅行社之间就会选择合作方式,将各旅行社的旅客汇集,各旅行社不再派导游陪同,而是由当地一些导游陪同。出现‘导游老是动员购物’的情况,”张经理解释,与当地导游市场的管理有关,导游在没有底薪情况下,面临着许多经济压力,因此他们也不得不寻找另一种谋生方式。

    “散客要求更改景点路线是出游中常遇到的问题。旅客会因途中的风士人情,环境、风俗及个人的身体状况等个人的想法,向导游提出更改或增加景点。但一人难调众口味,在争取旅客的同意,通过率为100%后,才会同意某部分旅客的意见。”张经理笑着说。

    “旅行信息的反馈是改善旅游服务的难点”,张经理解释,散客市场很活跃,变动因素大。旅行社在考虑旅客的需求时,还要根据出行的天气,当地景点服务的承受能力来确实。“我们也要本着旅客的安全服务,因此希望旅客在这方面能谅解。”

    “包团补机位费的事,很少见。”张经理估计,若有此情况,很可能是与某时段订机位的机票紧张有关,如在广交会期间,机票订位是相当紧张。

    旅游投诉小常识

    一、如何提防旅游业名不符实的欺诈行为?

    最常见的旅游业的欺诈行为常发生在团体旅游的全包价旅游中,全包价旅游指各种服务项目的费用全部包括,旅游者沿途和各目的地的食、住、行、游、娱等项活动全包。而实际上是半包价旅游,即只包括部分项目的费用,如只包括住、行、游览,其他方面自理。有些所谓的“全包旅游”还要游客自付游览门票,自付某一顿饭钱,或是自付机场建设费等等。

    要防止这一欺诈行为,最好先与旅游公司签好合同,或是同旅游公司在出行前写明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旅游安排,以便出现欺诈行为后到有关部门投诉。二、怎样实施旅游投诉?

    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为了保护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

    投诉是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的一种现象。当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管理部门或各地旅游局提出投诉。旅游者注意:投诉时应有相关证据,比如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等。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绿色生活
     GOOGLE提供的广告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