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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首划水生态功能区 不同分区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
作者:闫艳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1949  更新时间:2016/5/19 14:05:0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记者闫艳南京报道 江苏省政府日前批复下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行)》。这个区划将山水林田湖看成一个生命共同体,根据其状态,江苏省将太湖流域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赋予不同的环境目标,并纳入政府考核。

  据了解,江苏省太湖流域共划分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49个(陆域43个、水域6个),分属4个等级,其中生态Ⅰ级区5个、生态Ⅱ级区10个、生态Ⅲ级区20个、生态Ⅳ级区14个。划分的标准既有水质等级,也有生态红线比例、底栖动物数量等多重考量。

  此次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不仅推进了江苏省从保护水资源的利用功能向保护水生态服务功能转变,从单一水质目标管理向水质、水生态双重管理转变,从目标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转变,从水陆并行管理向水陆统筹管理转变,同时还促进了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与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副处长黄卫告诉记者,过去对水体的考核,主要标准是以“人”为本,划分的标准是按照水体可以给人类服务的功能。新的功能分区则强调“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状态。

  比如,Ⅰ级区是指具有健全的生态功能,需全面保护的区域,包括水生态健康指数要达到良(这一指数由藻类、底栖生物、水质、富营养指数等组成),生态红线面积要占Ⅰ级区面积的69%等。

  据介绍,不同的分区将实施差别化的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准入政策,对生态Ⅰ级区、Ⅱ级区重点实施生态保护,新建、扩建产业开发项目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减二增一。对生态Ⅲ级区、Ⅳ级区重点实施生态修复。新建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此外,江苏省还计划将水生态环境功能管理目标逐步纳入太湖流域地方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定期监督考核分区、分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水生态环境受到重大损害的市、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审批区域内除环境基础设施外的建设项目;对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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