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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保护区仍有泊位 信息公开尚不完善
作者:熊丹玮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1611  更新时间:2016/11/10 8:09:3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图为督查组成员查看烟气在线监控数据。本报见习记者熊丹玮摄

 

本报见习记者熊丹玮南昌报道 10月25日~29日,环境保护部第五督查组在江西督查环境监管执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期间,针对江西省2016年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执法大练兵等9项重点工作,督查组调阅江西省环保厅,南昌市、九江市环保局及相关环保部门近400份资料,深入南昌、九江两市13家企业和两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对重点企业落实环保制度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根据督查,截至10月10日,江西省共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383个,已完成清理整顿4979个,占67.44%。其中,列入淘汰关闭类1122个,已完成1085个,占96.7%;列入整顿规范类4412个,已完成2680个,占60.1%;列入完善备案类1849个,已完成1214个,占65.7%。

此外,大练兵活动期间,江西省环保厅加大案件查处和教育培训力度,分三批对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约600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

督查组认为,江西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有所进步,能主动查找问题,发现并分析了当前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得比较透彻。

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仍存在以下问题:九江市两处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内有11个泊位、二级保护区内有23个泊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完善,部分地市取缔“十小”信息公开不全面,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未按要求全面公开;对于检查未发现问题的企业,执法留痕工作有待加强等。

在反馈意见时,督查组指出,江西省环保厅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独具特色,饮用水水源专项行动和《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执行很有成效。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对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接受群众、媒体和社会监督;加强执法留痕工作的全面性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系统性。

江西省环保厅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主要领导到场与督查组进行交流,分管领导向督查组汇报了全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省环保厅分别致函相关市政府逐一通报,并专题向省政府报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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