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浙江今年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作者:邹建锋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数2011  更新时间:2017/2/13 10:34:5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记者邹建锋

2月6日,浙江省召开全省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会议,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强调,要“以铁军精神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这标志着该省在2017年年底前解决劣Ⅴ类水问题的“战役”全面打响,这一目标比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提前了三年。

据悉,中国地表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次分为Ⅰ、Ⅱ、Ⅲ、Ⅳ、Ⅴ五大类,Ⅲ类及以上水质可以作为饮用水源,Ⅳ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质则只能用于农业灌溉和景观,劣于Ⅴ类水质的地表水则连工农业生产都无法使用,其实就是人们俗称的黑臭水。

环保部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虽然全国水质整体状况有所改善,但是长江、黄河、珠江等全国十大流域中,劣Ⅴ类水质仍然占11.3%。与2015年全年水质相比,国内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上升3.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

劣Ⅴ类水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导致了所在地区的“水质性缺水”。以浙江2012年的调查为例,塘江、甬江、苕溪、瓯江、曹娥江、飞云江等8大水系均遭受不同程度污染,全省有32个省控地表水断面为劣Ⅴ类,31.7%的断面没有达到功能区要求。素以江南水乡闻名的嘉兴更是有88%的水体属于Ⅴ类或劣Ⅴ类水,部分城乡一度陷入“水乡人民无水可喝”的窘境。
从2013年开始,浙江省启动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战略。2015年出台了《浙江省劣Ⅴ类水质断面削减计划(2015—2017年)》启动消灭劣Ⅴ类水工作。2017年浙江“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则显示,2016年全省221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中,Ⅲ类以上水质断面占比77.4%,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占比2.7%,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

2016年12月14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全省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提前三年完成《浙江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劣Ⅴ类水质断面消除任务。围绕这一目标,浙江省将实施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排放口整治等六大工程。2017年全省还将围绕治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0家,关停和整治存在问题的“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作坊)10000家。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确保2017年年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浙江省出台了政策、资金、执法、纪检等方面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不能完成任务、新增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的地区,在“五水共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有关“五水共治”、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荣誉,并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等。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