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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节水政府大有可为 |
作者:张粼粼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点击数1469 更新时间:2010/12/11 14:30:4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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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全国的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30%,而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干旱缺水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 建设节水型社会已经日益成为共识。但是,一旦涉及到具体的节水改造工作,往往个人、企业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上马节水设施往往要支出更高的成本,而相比较目前的水价而言,采用节水装置节省下来的水费常常抵不上采用节水设备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支出。 在采访中,笔者注意到,节水工作进行得较好的是一些效益好、经济实力强的国有企业。显然,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节水装置,不是任何一个企业能够轻易消费得了的。许多企业的节水改造积极性往往因设备投入成本过高而受到挫伤。 再看农业节水,目前因为农产品的收益相对较低,在绝大多数地区农民使用地下水灌溉农田时,仅需要支付抽水成本,比如电费或柴油费,而无需为用水本身支付水费。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农业节水,更需要政府的支持。而在实践中,农业节水工作进行得较好的地方,往往地方政府支持农业节水项目建设的力度也比较大。 日前,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通过实施该《规划》,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低到120立方米、65立方米,均比2008年降低50%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 显然,未来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完成。而这其中,政府显然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水利部原部长汪恕诚指出,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在政府主导下推进,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分配初始用水权;制定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公平的水市场交易规则,监督水权交易;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用水的权利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等。 看来,在今后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政府还将大有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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