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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有偿治理办法 重拳出击生态水系污染
作者:尚倩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1639  更新时间:2011/6/1 14:32:5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人民网郑州6月1日专电  为防止生态水系和西流湖受到污染,郑州市重拳出击,推出有偿治理办法。近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郑州市生态水系流域污染实施有偿治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今后谁再排污超标,除对违法企业严厉处罚外,还将对辖区政府处一例一次1000万元的高额扣款。

  整治到位后再随意排污一次扣辖区政府100万

  通知明确,生态水系的有偿治理分两种情况。未彻底整治到位的河段,由市环境保护局对相关县(市、区)设置考核断面,明确责任目标。最终将依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省里确定的生态补偿标准和生态补偿金计算方法按周进行核算,并以此为基数对责任政府和管委会按月扣缴生态补偿金。具体扣缴标准为:首次按基数的15倍进行征收,3个月内水质仍未得到明显好转的,每3个月再加罚5倍,依此类推。

  第二种情况是已整治到位的河段,决不能死灰复燃。今后,将由市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园林局按各自管辖区域对擅自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市财政局将对辖区政府或管委会给予一处一次100万元的扣款。

  辖区内企业排污超标将处1000万高额扣款

  如果企业被允许排污,排污却不达标则会大大影响区域水质。为此,通知规定凡向生态水系和西流湖区域排放污水的,如有超标现象,除依法对违法企业实施严厉处罚外,还将对辖区政府或管委会给予一例一次1000万元的扣款。

  所扣资金专款专用将作为污水治理费

  通知表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园林局要按月向郑州市财政局提交扣缴核算报告,市财政局可直接通过划拨方式进行扣款。所扣资金由市财政局设立专用账户,作为污水治理专项费用,用于改善生态水系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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