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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0年及“十一五”时期能耗水耗情况公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1733  更新时间:2011/7/11 11:59:3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北京调查总队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将节能减排作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重要内容,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全市能耗、水耗数据公布如下。

    一、2010年全市能源、水消耗情况

    2010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6945.1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同比增长5.7%,按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0.5816吨标煤,下降4.04%;全市用电总量为80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按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电耗678.3千瓦时,下降0.53%。

    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2166.1万吨标煤(按当量值计算),同比增长5.1%。按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6%。

    2010年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见表1。

    2010年全市水资源消费量35.2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8%;按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水耗29.4立方米,下降10.1%。

    二、“十一五”时期全市能源、水消耗情况

    “十一五”时期,我市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0.792吨标煤下降到2010年0.5816吨标煤,累计下降26.59%,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20%的规划目标,是全国唯一连续五年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的地区,工作成效领跑全国。全市以年均4.7%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11.4%的经济增长。节能降耗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了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科技创新及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时期各区县节能降耗规划目标基本完成。

    “十一五”期间我市万元GDP水耗由2005年49.5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29.4立方米,累计降低40.46%,提前三年完成“十一五”万元GDP水耗降低目标。(见表2)

    指标解释及说明

    1. 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是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2. 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采用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

    3. 能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水耗数据为年度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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