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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证为规划审批前置条件
作者:周暹 王飞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1026  更新时间:2011/8/2 8:01:4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记者周暹 实习记者王飞)如果一项工程在水资源利用效率方面不过关,有关部门能否直接拒绝为其立项?日前,市政协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委会,通过《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首都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案》,提出将水资源论证作为规划审批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水资源管理水平纳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近年来,本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总用水量由2000年的40.5亿立方米减少到2010年的35.2亿立方米。但由于水资源先天不足,又受人口过快增长和持续干旱影响,北京水资源极端紧缺。

  鉴于当前水资源现状,委员们认为,部分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水资源约束。服务业中,享受型水消费场所迅猛增长,本市现有众多洗浴中心、高尔夫球场及练习场、滑雪场,还有9000余家洗车店,上述行业每年消耗水量约占总用水量的2%。委员们建议,在具体项目规划审批中,应突出水资源约束性,明确节水、雨洪水和再生水利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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