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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确定2012年重点污染河流水质改善目标
作者:刘宝森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1111  更新时间:2011/11/2 12:02:4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继2010年底山东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实现“条条有鱼”目标后,山东省继续提高重点污染河流的改善目标,到2012年底,所有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5毫克/升,氨氮不超过4.5毫克/升。

  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印发《关于确保实现2012年底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水质改善目标的通知》,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重点污染河流全面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即化学需氧量在60毫克/升和氨氮在10毫克/升上下浮动的河流断面,必须治理到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5毫克/升、氨氮不超过4.5毫克/升,这一指标高于此前这些河流所达到的鱼类稳定生存所需水生态指标。其中,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输水干线全线达到三类水质标准,黄河以南段各控制单元监测断面达到规划目标。截至9月底,山东全省有7条重点河流水质处于达标边缘。

  为确保如期实现新目标,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环保部门要深化和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开展新一轮污染源限期治理,按照新排放标准,实施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如期达标排放。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打好环保执法“组合拳”,落实“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推动环境监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数字化。按照计划,山东国控、省控企业将分别于明年1月1日、4月1日,市控企业最迟于明年7月1日开始,全部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记者刘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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