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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启:完成水功能区阶段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
作者:程小旭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数1346  更新时间:2012/2/11 0:03:3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访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彭文启

  继1月12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3号文件发布《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之后,近期国务院又批复了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拟定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穴2011—2030年?雪》(下称《区划》),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彭文启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我国水污染现状十分严重的事实,《区划》从国家层面上提出了水功能区的阶段性目标,对于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认为,完成国家提出的水功能区阶段性目标任务,需要确定考核达标体系,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的协调、配合下,由全国重要江河湖泊的各个流域、所在省区进行层层分解。

  为水资源保护提供重要的方向性目标

  彭文启说,我国水资源保护目前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压力很大,水质达标率偏低。2010年监测评价的3902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17.6万公里河流中,38.6%的河长水质劣于Ⅲ类。根据《区划》,水功能区区划河长17.8万公里,区划湖库面积4.3万平方公里,全国一、二级水功能区合并总计为4493个,基本涵盖了我国的重要水域,从国家层面上对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提出阶段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区划》范围包括国家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重要涉水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和重要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跨流域调水水源地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国家重点湖库水域,主要省际边界水域、重要河口水域。《区划》分为两级体系。水功能一级区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区划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具体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七类。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区划》是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要根据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类保护和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力争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到2030年水质基本达标。

  在彭文启看来,这为水资源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性目标。他说,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这是从国家需求层面提出的一个阶段性目标。“从这个目标来看,近阶段我们要关心水污染防治和水质达标,未来要关心生态修复、河湖健康;当水污染控制到一定程度,生态修复有一定思绪的情况下,才能逐步从现在的水污染防治为主到河湖健康保障为主,真正建立起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彭文启说,水利部正在开展全国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对全国江河湖泊健康状况进行诊断,现阶段掌握国家重要江河湖泊健康状况如何,了解其驱动成因,确定生态建设、保护目标,是实现《区划》提出的阶段性目标,建立保障河湖健康的管理体系,真正实现建立河湖健康保障体系的前提和基础。

  完成阶段目标任务需各流域、省区层层分解

  据悉,在1月30日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水利部已对《区划》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当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已经把《区划》的贯彻实施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2011年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

  彭文启告诉记者,《区划》的贯彻落实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个是国家、行业的层面。《区划》是根据《水法》规定,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拟定的,国务院批复的,国家的相关行业、部门应该以这个为基本区划,围绕并服务于水功能区水质的达标,做好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等。

  第二个是区域层面,国家总体确定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任务之后,要对各流域、省区有一个考核达标的要求。《区划》提出,到2030年水功能区水质要基本达标,《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2020年、2030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提高到60%、80%、95%以上。国家目标确定以后,应根据各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现状,对《区划》提出的分两级十一类水功能区分别确定考核达标任务,把国家提出的各阶段水质达标率60%、80%、95%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流域、各省区。

  按照分级分类的目标,对不同类别的水功能区提出不同的考核达标要求,有的要求可能要高一些,有的可能会低一些。对有些相对较差的水资源控制区,本身污染比较严重,一定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在目标分解以后,各流域、省区要不断协调,加大本区域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等工作,落实国家确定的水功能区分阶段目标任务,按期实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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