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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治水 点源控制
作者:董若义 张…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1060  更新时间:2012/3/14 10:12:1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董若义 通讯员 张洪群 江峰


  “到2012年底,国控河流断面水质要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中心城区水质和跨省界断面水环境功能进一步提高,全市19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省控9条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市控29条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是山东省临沂市日前召开的全市水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水质改善目标。


  流域治污何处着力?


  去年以来,临沂市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实现稳定恢复鱼类生长,市控重点污染河流有12条全年达标率为100%。


  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临沂市在全市水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持续推进“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全面规范水环境管理体系,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区域水质改善、南水北调沿线治污、污染源限期治理等重点工作,坚持生态治水,确保点源不超标、污水不下河。


  临沂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提出“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完善机制”的目标,大力实施“水质提升、流水通畅、水面清洁和岸滩美化”四大工程。近日,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在中心城区实施清水工程的意见》,要求对城区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和分类治理,确保城区水质常年稳定在Ⅲ类以上。


  临沂市坚持生态治水原则,努力做到“上游水源涵养、下游湿地净化”,大力实施点源治理再提高工程,推动水污染防治从分散到系统,从达标排放到“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的转变。充分发挥环境自然净化作用,不断加强湿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全面深入排查二级支流污染状况,制定整治方案,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改善流域区域生态环境。


  为有效提高污染源达标水平,临沂市环保局印发了《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作方案》,督促82家重点企业按时限完成任务,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关停。


  环境安全怎样保障?


  为有效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临沂市着眼于建立现代化环境应急指挥体系,投资1800多万元,高标准建成了市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集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控系统、河流断面监控系统、特征污染物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于一体,为环境安全预警处置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临沂市要求,对监控设施定期检测,加强人工与在线监测数据比对,严厉查处私自修改系统运行参数导致监测数据失实等违法行为,确保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准确可靠。继续实行市、县环保部门和风险源单位3级定期监测。


  截至目前,临沂市已在108家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安装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测设备131台(套),在3个重点河流断面建设了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站。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临沂市要求严格按照《全市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区分性质和程度,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做到评估排查覆盖、风险隐患发现、整治改造3个百分之百达标。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环境风险隐患监管模式。


  长效机制如何巩固?


  临沂市强调,各县(区)要坚持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对水环境管理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和考核。重点开展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和管理专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环境管理专项检查、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现场检查等10项后督察活动,严格环境监管,严把涉水项目审批关口,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水质安全、改善和提升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要争取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监督和震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为水环境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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