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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15%目标出台 企业将获免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点击数1291  更新时间:2012/6/3 3:03:1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十二五末, 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这是日前出台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对再生水行业制定的目标。然而,在“十一五”的该规划中,该目标值为20%。五年中,目标从20%下滑到了15%。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再生水的利用率只有8.5%,对于再生水用户来讲,高昂的用水成本远不及自采用水便宜和实惠,而受此影响,上游的污水处理厂没有“订单”则闲置设备,甚至不上马再生水设备,是造成再生水利用率难以提升的最主要原因。

  由此,有接近环保部人士表示,对再生水企业以免税的方式进行补贴已提上议事日程,目前的方案是将通过对超额用水加征水费来补贴再生水利用,并计划对再生水免征水资源费、增值税,对再生水经营企业免征营业税、所得税。

  市场之踵

  所谓再生水,也叫“回用水”或“中水”,是指城市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其水质介于饮用水和污水之间,主要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农林灌溉和洗车、消防、空调、冲厕等市政杂用。

  按照日前出台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下称“十二五”污水处理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近4300亿元。其中,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资为304亿元。

  然而,对于整个再生水市场,在日前召开的“城市发展与再生水利用高峰论坛”上,中国环保产业协会预测称,未来5年,再生水市场规模可达1000亿元。

  而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人士透露,以免税的方式对再生水企业进行补贴已提上议事日程。“下一步,将通过对超额用水加征水费来补贴再生水利用,并计划对再生水免征水资源费、增值税,对再生水经营企业免征营业税、所得税。”

  然而,在爱思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晓慰看来,较好的投资前景,仅仅依靠上述“规模”的规划还远远不够。“应尽快将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彻底改变赖费的现象,并细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让再生水成为真正的总量之外的新增指标。”孙晓慰表示。

  成本之困

  “如果水很贵,再生水回用率就会高一些,如果水比较便宜,就不会有多少人愿意用再生水。”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根据中国水网此前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称,目前,由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经过简单的再生处理后,主要应用在绿化、洗车、冲厕、河道补水等市政领域,但由于这些应用的附加值较低,用户建设再生水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经济驱动力不足,形成中国目前再生水利用“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不仅是市政用水,工业用水也是如此。“以北仑区为例,目前宁波自来水的成本为5-7元/吨,经过除盐的再生水成本在1.2-1.4元/吨之间,对于工业用水而言,再生水更为经济。”宁波北仑区岩东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剑谷表示,“但在南方很多富水地区,水资源费监管不力,而且新取水成本相比再生水成本低,所以很多企业通过新采地下水或地表水的方式应用于工业用水,而不采用再生水。”陆剑谷告诉记者,对此宁波市专门出台了《排水与再生水管理条例》,规定了北仑区老企业使用再生水的比例,且要求新建企业的工业冷却循环水必须使用再生水,“这才在企业间推广了再生水的应用”。

  目前,工业再生水回用主要有两种技术,一种是传统的反渗透膜法,通过其生成的水质量较高,但成本也比较贵,约为4-6元/吨,另一种是电吸附法,主要是除盐,其成本为0.5-2元/吨之间。

  “实践中,由于废水的成分复杂,反渗透的预处理负担很重,除盐时需频繁更换滤膜,处理过程需添加大量的阻垢剂、还原剂等,易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制水成本高,难以形成利益驱动。”陆剑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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