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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
作者:霍铮  文章来源:太原日报  点击数988  更新时间:2012/9/12 9:47:5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9月10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省将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对全省工业、经营服务和行政事业用水统一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

  简化水价分类,将现行城市供水价格的五种分类,即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等。据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工业用水综合水价为4.2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综合水价为5.6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综合水价为3.2元/立方米,上述三类统一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是为了降低经营服务用水价格,鼓励服务业发展。

  此外,居民生活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2.9元/立方米,阶梯式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分三级,综合水价分别为2.8元/立方米·户、5.1元/立方米·户、7.4元/立方米·户。省物价局要求,各市物价局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在10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城市非居民用水同价工作。(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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