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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基本建立水法规体系
作者:桂园  文章来源:中广网  点击数627  更新时间:2012/10/13 22:31:2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广网济南10月13日消息(记者桂园)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山东省先后制定颁布了7部地方性水法规和13部省政府规章,基本建立起具有山东特色的水法规体系。

  据介绍,在1990年,山东省水利厅就编制完成了山东省第一个水法规体系规划。期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并积极争取纳入地方立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我省先后制定颁布了7部地方性水法规和13部省政府规章,基本建立起具有山东特色的水法规体系。

  今后五年,山东省水利厅将围绕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规划制定《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和做好《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围绕解决水灾害威胁问题,规划制定《山东省抗旱条例》;围绕解决水生态退化问题,规划制定《山东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做好《山东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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