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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排污是我国地下水污染元凶”
作者:朱艳  文章来源:环境与生活  点击数3165  更新时间:2013/4/12 15:45:3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我国污水、废液处理方式不当
    《环境与生活》:地下排污在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王浩:政府部门针对企业排污及污水处理标准出台了相应政策,以将工业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

    然而,一些不法企业却将那些含有难以降解的剧毒致癌物(例如无法降解的砷和汞等重金属或多环芳烃等)的工业污水废液,悍然排入地下。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污染企业还会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南方的一些企业甚至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

    例如,2012年2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广西镉污染事件,便是由于两家企业通过溶洞排放含镉污染物造成的。

    通过渗坑、渗井排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种排污方法为地表水的下渗提供了低成本、易操作的条件。这些污水往往会通过地下水上层透水性良好的砂砾石和岩石等岩层渗入地下含水层,从而造成地下水污染。

    我国普遍存在的地下排污方式还有采用浅井水层排污,即偷偷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300~500米深的井直接排进地下水,而这个位置通常为可供饮用的地下水所在之处。由于我国污水、废液处理方式的不当及排污技术的不成熟,地下排污无疑成了我国地下水污染的罪魁祸首。

    美国得克萨斯州沃斯堡东部的一处地下灌注井       资料来源/美国环保署(EPA)网站

  美九成危险废液注入地下
    《环境与生活》:据了解,国际上也采用地下排污的手段。从科学技术角度来讲,地下排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相关的管理制度能否供我国借鉴?

    王浩:从国际范围来讲,地下排污有三种类型,前两种为我国普遍采用的渗坑渗井排放和浅井水层排放,

    这两种方式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第三种方法即高压深井排放,又称“深井灌注”,这项创新技术已被许多国家采用,被证明是一种成熟、领先的污水、废液处理方式。美国在这方面动手最早,从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的石油公司就利用此项技术处理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的废液,每年有超过28.4亿立方米的废液注入地下,其灌注井数量也已超过65万口,全美约89%难以处理的危险工业废液,均通过深井灌注方式来处置。

    深井灌注的优点是灌注液储存在深层地质层中,可以避免污染物进入生物圈循环系统,减轻对大气、水体和浅地层的环境压力,安全系数远远高于其他废弃物处置技术。

    但是,深井灌注作为一种安全的地下排污方式,对地质条件、挖井深度以及深井的安全保护度要求极高,并且难以经受地壳运动的长期考验。首先,在灌注井选址上,既要地质结构简单,没有复杂断层、褶皱现象,又要地层结构稳定,地震活动少或受地震破坏影响小,同时又要保证岩石矿物能与污水相容,而能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地方不多,像日本这种处在板块连接处的国家就不适合进行深井灌注,而在中国则有不少适合的地方。

    对这种新型的地下排污方式,我国在技术层面上是基本可行的,但要完全做到安全的地下排污,还需建立相应的执行标准及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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