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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水生态环境 嘉兴出台河道清洁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陈新  文章来源:嘉兴日报  点击数1987  更新时间:2013/6/17 8:44:0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记者昨天从市治水办获悉,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嘉兴市“十二五”期间水环境治理“139”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让水“清起来、流起来、活起来”的治水思路,我市出台了《嘉兴市河道清洁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以提高水体流动性、明显改善区域水质、有效修复水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水资源为总体目标,改善和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营造我市“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江南水乡环境。

  五个标准严格执行

  针对当前我市不同水域中存在的河道淤积,水体流动不畅,水体水质以及水面、水生态环境不佳等问题,《行动方案》制定了河道清洁标准,“总体要求就是‘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水上无漂浮、水边无垃圾、水生态较为完整’这5个标准,要求各责任主体在河道清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行动方案》根据5个标准作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道内水闸、码头、河埠、桥堍等附属建筑物周边无垃圾堆积物,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建立,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边完整的水陆植物交换系统,水体自净能力明显改善。

  “有了这5项具体的标准,在河道清洁专项行动中,就可以更好地督查相关责任部门对水环境治理的成效。”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结合“四清四治”专项行动,我市将深入实施水环境治理“139”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各级政府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河道污染情况,深入分析污染成因,按照“一河一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五项工程重点推进

  《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河道清淤提速、饮用水源地保护提质、加速水体流动、河道生态修复、河道保洁强化”五大工程,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主体要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重点改善问题较为突出区域的河道水质。

  “十二五”期间,我市确保完成河道疏浚4500公里,有序推进市区河道轮疏工程。到2015年,完成市区51条河道、2个湖泊有序轮疏,涉及河道64.5公里、湖泊0.8平方公里。进一步加大市区“河长制”河道治理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防治,实施全市水源地建设保护、应急备用水源以及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到2015年,完成贯泾港生态湿地工程、石臼漾水源地新塍塘综合整治工程、海宁市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工程、嘉善县长白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工程以及5处备用水源地建设等项目。

  与此同时,重点推进流域性骨干河道工程,进一步完善行洪排涝通道,提高调水释污能力。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提高区域防洪排涝及调蓄水能力。到2015年,全市完成16条河流、32个项目的综合治理,治理河道333公里。充分利用城市防洪工程和小区域调水工程,提升城市及小区域水体流动能力,改善局部水质。

  《行动方案》还要求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强化河道保洁。“今年全面启动海盐县、桐乡市、平湖市等地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编制完成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等地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结合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我市将加快水生植物生态修复措施应用,提高水体交换及自净能力,拆除沿河违章建筑物,实施沿河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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