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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生态完善“河长制” 聘请37位社会监督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方网  点击数919  更新时间:2013/7/9 18:41:1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本市已于日前正式实施对河道水生态环境的“河长制”管理。为使这一制度落到实处,河道水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聘请37名社会监督员,对中心城区24条河道的水生态环境进行监督。

  河长制就是河道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水生态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即“河长”,“河长”对所辖河道的水生态环境管理负总责,并将治理和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水生态环境管理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本市将聘请37位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河道管理。要求报名者关心河道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自愿做好水生态环境监督工作,为河道所在地区的居民或村民,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18岁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18日,应聘人员可到天津市水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tjsw.gov.cn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中心城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或到市水务局会议楼203室领取,咨询电话为23333622。(记者李倩实习生张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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