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苏州启动水生态文明试点 五地列入试点范围
作者:闫艳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832  更新时间:2014/5/27 11:46:3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记者闫艳苏州报道 江苏省苏州市近日召开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将全市域纳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范围,试点期为2014~2016年。

  其间,江苏省将围绕“强化滨江和环湖两条水生态健康带源头功能”,“突出阳澄、淀茆、浦南三大湖群核心作用”,“统筹建设市区、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五座水生态文明城市”,“打造新沙、虞西、阳澄、淀茆、滨湖、浦南六大健康水网”的总体布局,全力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

  为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苏州市将用3年时间淘汰2000多家落后产能企业,全力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超过120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100%。

  同时,苏州将对重点湖泊、主要出入湖河道和其他骨干河道及淤积严重的城区河道、农村河道进行生态清淤和疏浚,消除黑臭河道,恢复和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开展30个以上湖泊综合整治,河流透明度高于50cm的比例从36%提高到40%以上。除航道、城市功能河道和主要泄洪河道外,新建、改造护岸的生态化比例达到90%以上。

  按照苏州市生态补偿法规规定,将对重要水源涵养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由财政给予补偿,逐步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形成全社会保护水资源和河湖资源的激励机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