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调引长江水保障沿海开发

作者:顾烨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925    更新时间:2010/6/26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6月25日电(记者 顾烨)江苏省水利厅24日在南京宣布,江苏将调引长江水保障沿海开发,到2020年新增年供水能力将达到25亿立方米以上。

    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说,江苏沿海地区水资源总量不足,调蓄能力较差,不能适应大规模开发需要。预计到2020年该地区用水量将增加30亿立方米左右,需要大规模增加外调水源。

    为此,江苏将大力建设水源供给工程,并首先确保在2012年,新增年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以上,供给沿海主要港城港区和滩涂围垦开发区。

    这些大型供水工程包括三个方向,分别是利用南水北调和通榆河向北部沿海供水5亿立方米,扩大里下河江水东引能力向中部沿海供水5亿立方米,扩大沿江引水能力向南部沿海供水7亿立方米。

    与这些大型供水工程相配套,江苏还规划了一系列输水支线工程,以实施向连云港港区、港城、大型石化和钢铁基地供水,增加向东台、海安、如东沿海滩涂垦区供水,向洋口港区、吕四港区及如东、启东滩涂垦区供水。

    为了提高沿海地区的蓄水能力,江苏还将建设盐龙湖、如东、明湖、东温庄四座平原水库,提高盐城、连云港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为洋口、射阳、柘汪港区稳定供水。

    在防洪排涝上,江苏将在2010年全面完成沿海海堤达标工程的基础上,开始骨干排洪河道整治、地区河道及洼地治理、城镇防洪排涝工程以及围垦水利基础工程。

    陶长生说,这些工程将大大提高江苏沿海地区的防洪排涝标准。到2012年,沂沭泗流域防洪排涝标准将达到50年一遇,淮河流域防洪标准将达到100年一遇,海堤和长江堤防将达到50年一遇洪潮加10级风浪的标准,地区排涝标准将达到5到1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将达到50到10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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