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水量分配办法》将控制湘江用水总量

作者:廖洁    文章来源:红网    点击数:1497    更新时间:2011/6/28

  红网长沙6月27日讯(记者 廖洁)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制定并已提交湖南省政府批准的《湘江流域水量分配办法》,今后在湖南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湘江流域每一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取水总量达到分配水量后,将不得再许可新的取水量。这一举措是湖南省水利厅在湘江流域综合管理上所做的努力之一,期望其施行后能够达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的效果。

  6月27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湖南省水利厅执行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出席。

  湖南省水利厅在结合“一条例一决定”规定职责进行自查后认为,长株潭城市群水利发展现状与现代水利及“两型社会”要求相比,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饮水安全难以保证,用水效率低下,防洪安全保障整体能力偏低、管理体系尚不健全,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不相适应。

  就目前来说,湘江流域管理和加快长株潭地区水利发展,是湖南水利支撑和服务“四化两型”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湘江长沙河段频繁出现低水位,给饮水安全及水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威胁。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对湘江流域的水资源问题十分关心,提出要实施湘江流域管理以确保流域沿岸的用水安全和河流健康,要把湘江打造成“东方莱茵河”。

  为此,湖南省水利厅提出了湘江水量分配方案,确立了湘江最小控制流量,编制了湘江流域管理规划,并制定了湘江管理条例。

  湖南省水利厅透露,目前,《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草案)》已由省法制办报送省政府审议,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于2008年底开始编制的《长株潭城市群水利建设规划》则旨在建立进一步加快长株潭城市群水利改革的发展,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体制,建立较为完善、适应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水资源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水行政管理体系,为“两型”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该规划已于今年4月获得省政府的正式批复。目前,正制定规划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措施。下一阶段,将与长株潭等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厅局协商,全面做好规划实施及监管工作。

  蔡力峰认为,湖南省水利厅贯彻实施“一条例一决定”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他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治水、管水在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发展战略中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抓好水利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科学统筹,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

  【链接】

  “一条例一决定”是指2009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和2008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决定》。

分享到: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气候变暖背景下,北极海冰变化机…
近年来,北极增暖速度是全球平均变暖速率的2-4倍,这对北半…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考试频道点击排行
  • 没有考试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