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治理列"一号重点工程" 湖南要湘江水质回升

作者:内详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492    更新时间:2014/3/21

  湘江,因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不断加剧的环境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也成为了制约湖南环境与发展的瓶颈。

  为破解发展难题,2013年9月,湖南省正式将湘江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将其作为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在两年之内,湘江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水质逐步回升。

  2014年,湘江治理进入攻坚期。

  决策:湘江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

  湘江全长856公里,其中湖南段流域面积8.5万平方公里,承载着全省60%左右的人口、75%以上的生产总值,聚集了电力、冶金、化工、煤炭、建材、纺织、食品、造纸等一批重要工业基地。然而,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产业历史悠久,在长期的开采和冶炼中累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非常突出。

  2011年3月,国家正式批复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复的区域性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2011年8月5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在株洲清水塘正式启动。省内河流的治理获得国家支持,在全国开创了先例。

  截至目前,规划的389个项目中有280个获中央资金支持,已获得中央补助资金38亿元。同时,在国家发改委支持下,湖南省成功发行重金属治理专项债券近50亿元。

  2013年9月22日,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考察调研了湘江流域株洲至长沙段的保护和治理情况,并主持召开湘江流域保护和整治委员会会议。他表示,湖南省政府决定实施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就是要把这一工程作为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头等大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

  湘江治理被称为“一号重点工程”,还有另一层含义。作为湖南省的环保一号工程,除了环保部门要尽职尽责、重点攻坚外,这项工程还由省长主抓,各级政府“一把手”亲自抓、重点抓,形成了顶层设计、顶层关注的格局。

  2月10日,杜家毫在湖南省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要全力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等重点生态环保工作。要以水更清为重点,抓紧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理顺湘江流域管理体制,在长株潭地区全面实行水务一体化;突出对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的保护。

  落实:启动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

  为推进“一号重点工程”,湖南省政府明确启动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堵源头、治与调、巩固提高等举措,使湘江全流域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大部分饮用水水源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年)》设置了五大工作任务,包括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污染防治,尾矿库、渣场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随后,湘江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被分解下达到湘江流域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

  为确保实现真治理、见实效,湖南省政府还对湘江治理约法三章:对完成任务差、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出现水污染事故的,予以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率先建立并实行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

  同时,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由200名志愿者组成的绿色卫士团队活跃在湘江流域的8个城市,监督企业排污行为和环保部门执法行为。

  今年3月7日,湖南省政府又印发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标志着湖南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正式确定了路线图。

  根据方案,湖南将按照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使县级以上城市及重要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低于14.5%,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逐步覆盖周边乡镇。

  保障:争取中央资金与发行债券并行

  从编制《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到确定湘江治理为“一号重点工程”,湖南省几届省委、省政府对湘江作出了一脉相承的承诺。从首开先河让省内河流治理获得国家支持,到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政府投入资金筹集和使用机制,湖南探索、追寻“两型”发展路径的努力从未停止。

  然而,污染治理资金短缺是一个共性问题,如何保障湘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湖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尧臣表示,要确保工程顺利推进,资金、技术是重要难点,关键是要推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一起行动。

  在前两年加大投入的基础上,2013年湖南省已争取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提前下达2014年10亿元重金属治理资金,新安排启动治理项目114个。湘江流域2013年之前启动的371个治理项目已完成150个,新启动的114个项目已完成19个。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和株洲清水塘等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得到进一步推进,湘潭竹埠港整体搬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有望基本按期完成。

  2月20日,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要扎实抓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实施。按照堵源头的思路,推进国家和省财政支持的重点项目的实施,推动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深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矿山和渣场、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对一些治理难度大的污染区域,要善于研究切实可行的治理办法,一时不能从根本上整治的,可首先研究控制的办法,解决风险不扩散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其他水系和重点湖库水环境保护。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抓好年度考核,落实奖惩。(通讯员 文萍 谭康美 罗昭年 记者 刘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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