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 保护地下水环境

作者:靳博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803    更新时间:2014/6/24

  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天津市政府于日前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明确提出禁采区和限采区控制目标,并制定了7项措施严格地下水超采区管理,以进一步推进深层地下水压采,修复保护地下水环境。

  根据划定的范围,禁采区包括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地区,武清区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沿海防潮堤两侧各1公里范围以及围海造陆的全部陆域。自2015年1月1日起,限采区范围内有地表水、淡化海水供水的地区划转为禁采区。在禁采区范围内,严禁新打开采井,现有机井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现有开采井要切实采取措施封停。在限采区范围内,地表水、淡化海水供水区域,原则上严禁新打开采井,已批准开采的单位严禁新增许可水量。(记者 靳博)

分享到: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给陆地碳汇扩容
森林储存的碳占陆地生态系统碳库的40%,是陆地上除永冻土之…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考试频道点击排行
  • 没有考试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