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物种超30% 保护生物多样性:中国在行动
长江中下游特有的水兽白鳍豚
自然保护区占陆地国土面积15%
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为了遏制生物多样性锐减的趋势,中国先后制定和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20多项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体系。
自1993年签署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来,中国成立了由国家环保部牵头、国务院24个部门参加的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履行国际公约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工作;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履约协调机制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以及农业七大体系建设、林业六大工程以及种质资源保存等重大行动。
截至2006年底,中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395个,总面积151.5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2%,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65个,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有关部门和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都编制并实施了自然保护区规划,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和生态监测。
被称为“中华水塔”的青海省三江源区,是中国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面积达1761万亩。截至目前,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三江源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和荒山造林种草12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4万公顷,流入黄河的泥沙量平均减少了10%,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比过去明显增加。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生物多样性国际协作,与联合国公约秘书处、环境规划署、开发署以及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机构加强协调和合作,较好地完成了一批双边、多边的国际合作项目。其中,资金总额为5100万欧元的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为欧盟资助的最大规模海外项目,包括“保护广西石灰岩生态系统中的濒危物种”、“拉萨地区生物多样性规划”在内的第一批8个示范项目已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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