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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生态安全
作者:杜强  文章来源:本站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5 15:57:20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摘要:国家生态安全是一种全新的现代国家安全观。它既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家安全的载体和基础。国际性组织以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生态安全。国家生态安全具有继承性、跨境性、严重性、滞后性、长期性、外部性等特点。全球环境变化,国民的生产、生活模式,跨越国境的污染,生物入侵,军事冲突与战争,生态间谍,科学技术成果的发明与应用的负效应都是构成影响国家生态安全的主要因素。要从建立国家生态安全预警与防范体系;改变经济增长和资源利用方式,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开展国家生态安全的国际间合作;建立区域性、全球性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绿色“GNP”核算体系等方面立体交叉、全方位重视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关键词:重视 维护 国家生态安全


国家生态安全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意义的现代国家安全观。它既与国家军事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国家政治安全、国家社会安全等共同构成国家安全体系。同时,它又是国家安全体系的载体和基础。国际性组织以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生态安全。


一、国家生态安全:一种全新的现代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观具有时代性。最早的传统意义的国家安全观是建立在国家免遭外敌军事入侵的基础之上的。随后,又产生出国家政治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国家社会安全等有关国家安全的分类。20世纪70年代,个别西方学者就前瞻性地预见到人类工业文明的外部性―环境问题―对国家生态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危害。8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问题全球化现象的暴露与危害的凸显,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开始逐渐认识并感受到生态安全问题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美国著名生态环境学者莱斯特・R・布朗(Lester・R・Brown)早在1977年就提出要重新认识国家安全的范畴,在理论上将环境问题引入安全概念和国家政治范畴。80年代,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在其发表的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第11章“和平、安全、发展和环境”中明确指出,安全不仅包括对国家主权的政治和军事威胁,而且包括环境恶化及其发展条件遭到破坏。1999年,“世界观察研究所”发表一份报告预言,“环境生态问题”将成为21世纪战争的根源。著名生态环境学者、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Brown先生指出:“生态恶化将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国家安全的首要问题。”由此可见,生态安全问题,既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也是一个与国家利益、主权及其安全密切关联的国家安全问题。
(一)国家生态安全的概念
关于国家生态安全,目前国际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笔者认为,所谓国家生态安全,是指由水、土、大气、森林、草地、海洋、生物等组成的生态环境、生态资源处于良性循环和圈(生物圈)、链(食物链)处于无缺失状态,能够维系和满足国家民族生存以及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物质元素。国家生态安全一般可分为安全、亚安全、不安全三大层次。衡量国家生态是否安全,一般有三个标准:一看生态系统是否健康。生态系统健康是指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处于正常状态,系统对于外界干扰具有抵抗力和恢复力,系统能够维持自身正常运转的能力和组织结构的长期稳定。生态系统健康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以及人类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从而构成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二看生态系统是否遭受不可逆转的破坏。生态系统对外界来的污染破坏有其承载能力。承载能力的大小可用自净力衡量。溢出生态系统自净力,即超出承载能力,则可能导致生态系统遭受不可逆转的破坏。防止生态系统遭受不可逆转的破坏,是国家生态安全中最低安全问题。国外学者戴利先生在1989年的研究成果中将最低安全标准定义为“社会使用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得超过可再生资源更新的速度;社会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得超过作为其替代品的、可持续利用的可再生资源的开发速度;社会排放污染物的速度不得超过环境对污染物的吸收能力。”三看生物圈与食物链是否缺失(断圈、断链)。在无外力破坏的情况下,生物圈与食物链的常态是环环紧扣、前后连接的。一旦生物圈与食物链上出现节点断裂,就会犹如“多米诺骨牌”效应,对生态安全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二)国家生态安全的特点
国家生态安全的特点一般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继承性。生态效益或生态污染的后果会出现“代际间”的继承。即由当代人创造的良好质量的生态环境或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的后果不仅当代人可以感受,而且子孙后代也会受益或受害。
二是跨境性(区域性、全球性)。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不同肤色、不同族群的人都生活在“地球村”。虽有国界相隔,但空气、水、货物、投资、人员等的流动,使一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可以超越国境,呈现区域性、全球性的特征。据绿色和平组织统计,世界上214条(个)国际河流、湖泊的上游和下游或环湖的国家之间都存在着突出的跨国界水污染问题。一国的生态灾难必然对周边地区甚至全球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同样,区域性、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灾难必然对一国的生态安全产生直接影响。
三是严重性。一国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超出环境的“承载力”,生态系统失去“自净力”,产生不可逆转性,整个国家和民族将失去生存条件和生存基础。
四是滞后性。生态环境被污染和破坏的后果有时滞性。污染和破坏之初或短时期内,这种后果的危害与后果不会马上显现或全部表现出来,需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体现。
五是长期性。生态环境被污染和破坏的后果的消除要几年、十几年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才能恢复。如污染和破坏造成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转性,则该生态区域将永久失去生态功能,没有可利用的价值。如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湾的埃克森“瓦尔迪兹”号漏油事件不仅使当时当地美丽的海湾环境和旅游、渔业等支柱产业彻底崩溃,而且时至今日,当地生态环境仍然失去生态功能和利用的价值。
六是外部性。由于行为主体在生态环境上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收益或损害,这种收益或损害就是外部性。如拥有热带雨林的国家保护或滥伐热带雨林会给没有热带雨林的国家带来收益或损害。对国家生态安全有益,称为正外部性,如热带雨林的保护等;对国家生态安全有害,称为负外部性,如越境酸雨、温室气体排放、生物多样性的缺失等,都是负外部性的表征。


(三)国际性组织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所做的努力
在工业化时代到来之前,地球生态系统处在地球内部变化及其太阳、地球轨道变化等纯自然因素的影响下、按照自身循环规律运动。全球工业化文明的浪潮打破了地球生态系统的循环运动规律。
随着世界工业的迅猛发展,人类在不断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忽视了环境生态保护,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暧、生态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的严重的全球环境恶化问题。特别是涉及全球环境的臭氧层耗竭与生物多样性缺失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链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由于环境所具有的外部性特点,使得一国、地区的环境破坏产生的污染可通过空气、河流、投资、贸易以及人员的流动而造成区域性环境外部性问题和全球性环境外部性问题。因此,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聚焦环境生态保护,并演化为当代全球绿色浪潮。国际性组织高度重视全球生态安全。20世纪50年代之前,人类环境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才6个。目前巳制定签署了180多个,其中20多个含有贸易条款。这些成就的获得,得力于联合国、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GATT/WT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推动。联合国于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环境大会,发表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从此拉开了全球环境各国、地区合作的序幕。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有全世界178个国家的118位国家首脑和万余名政府官员参加。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等重要文件。这次大会是人类发展史上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里程碑。GATT/WTO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在其《1994年关贸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农产品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一系列文件中,均包含相应环境政策。在WTO宗旨中,增加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同时,在WTO组织结构内设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直属总理事会。国际上比较重要的环境公约还有《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巴塞尔公约》、《气候变化公约》等,许多国际环境公约对以往国际贸易中忽视环境问题进行了规范,还增加了贸易在内的制裁条款。

(四)若干国家对国家生态安全的态度与行动
随着冷战的结束,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关注国家生态(环境)安全问题。许多发达国家还把生态(环境)安全列入影响国家安全的主要战略目标、外交战略目标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予以高度重视。
美国国家安全部门早在70年代末就资助科学家进行全球环境变化的系列研究计划。这些研究成果大大丰富了国家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观念与内容,并成为美国在国际事务中处理全球环境问题的依据。1991年8月,美国首次将环境视为国家安全而写入新的国家安全战略。根据当时副总统戈尔1992年的建议,美国中央情报局集中了数十名环境生态科学家,就自然环境生态变化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进行研究。这些科学家根据美国间谍卫星拍摄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得出一些生态现象的变化规律,并推测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1997年,美国中央情报局成立“环境研究中心”,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家安全之需。
日本也较早提出“环境安全关系国家安全”的观点,并认为“只有在地球环境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才是日本为国际社会作贡献的主要内容。”
除美日外,俄罗斯、欧盟、中国等也把生态安全列入国家安全战略目标。2001年初,中国在其公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首次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明确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生态保护总体战略。
另外,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生态经济体系,推行清洁生产,绿色消费,采用绿色“GNP”核算体系,在国际贸易中实施绿色贸易壁垒,以维护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五)国家生态安全问题将成为21世纪国际政治斗争的焦点以及战争与冲突的导火索
对生态环境(其中包含生态资源)变化问题,虽然各国对全球生态恶化引发的灾难性后果在认识上能够形成共识,但由于国与国间的利益或国别利益与全球整体利益间的矛盾和冲突,因而在对全球环境恶化的责任与解决问题时各自应承担的义务上却奉行本位主义,各执一词,甚至演化成政治冲突与贸易战。
在国际政治外交舞台上,国家生态安全作为斗争的焦点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谁应承担全球环境变化、污染的主要责任;某些国家借“地球主权论”、“主权限制论”、“环境责任国际化”等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之名来干预他国内政;发达国家以仅占世界25%的人口,消费全球能源总消费量的75%的比例,却拒绝为全球生态环境安全承担应尽的义务,缺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补偿和环保技术设备转让的积极性;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名,在国际贸易领域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等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国际主流社会兴起了一股“环境殖民主义”的思潮。认为环境是一种“超越领土范围、非地理范畴”的概念,主张超越国家主权干预他国环境问题。从而为借环境安全之名,干涉他国国家主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与国家生态安全有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将成为21世纪冲突与战争的导火索。正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布伦特兰夫人所说“……环境问题在许多地方业已成为影响安全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世界观察研究所”也预言:“环境生态问题将成为21世纪战争的根源。”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和平与冲突研究项目负责人Thomas Fraser Homer-Dixon认为,将来的战争和国内暴力都将因资源如淡水、农田、森林和渔业的稀缺性而引发。并预言在印度次大陆印度河流域印度教与穆斯林之间争夺稀缺水源的冲突将不可避免。在中东地区,严重缺水的状况可能引发约旦河流域的叙利亚、以色列、约旦等国为争夺有限的淡水资源而引发冲突与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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